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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旗依法行政和审计监督暨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7-04-12   来源:

  (2017年4月7日)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华瑞锋

同志们:

  依法行政、审计监督和廉政工作不仅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今天,我们把这3个性质相近、职责相关的工作会议放在一起召开,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有关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过去一年,全旗执法部门、审计系统和监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审计监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依法行政方面,综合成绩位居全自治区前列,我旗被评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旗”,今年2月份,我代表伊金霍洛旗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法制办、审计局和监察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审计监督和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讲3个方面意见。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布小林主席指出:“我们在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要从内心敬重法律、服从法律,自觉接受法律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在全市依法行政和审计工作会议上,龚市长指出:“各地各部门必须把遵守法律作为行政活动的底线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区全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具体要在5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第一,要在依法决策方面取得新成效。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近年来,我们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和工作机制,今后,关键是要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特别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二是要健全决策反馈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后的督办检查、信息反馈、效能评估等制度,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重大的政策性决策,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效果,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效果不好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程序及时调整和完善。三是要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要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要科学合理制定制度。制定出台一项制度前,要认真考量制定的必要性,草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力求使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制度既合法合规,又合民心、顺民意。二是要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落实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要定期清理制度文件。对以往制定的制度实行定期清理,对不适应形势需要、有碍发展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第三,要在职能转变方面取得新成效。在4月5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廉政工作会议上,龚市长指出,今年各级政府要按照“3个减少”的目标全力推进职能转变,对此,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一是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凡是国家、自治区和市里明确取消、简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要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清理取消工作,真正为实体经济减负。二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要减少。政府管的过多过细,不但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且还容易滋生腐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真正做到“清单之内必尽责、清单之外无职权”。三是办事时间要减少。市级层面今年将重点抓好两个专项行动:一个是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和繁琐手续,决不让企业和群众为办证跑冤枉路、花冤枉钱。另一个是政务服务改革专项行动,全面优化服务流程,缩减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我们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地区形象、人人都是服务环境”的工作意识,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认真落实全程代办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为企业和项目落地营造良好环境。年内,要利用太阳城闲置商业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走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让企业家、创业者和老百姓少跑路、多办事、办成事。

  第四,要在权力监督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要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建立旗人民政府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政府组成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3个报告”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要主动邀请人大和政协领导参会;同时,要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二是要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并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三是要理顺综合执法体制。为解决基层执法和综合执法长期以来存在的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无人监督等问题,近期,我们召开了编委会议,同意在各镇设立综合执法局,同时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交通运输、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管理等9个综合执法局。各综合执法部门要按照编委会议和组织部门确定的职能职责,明确权限、明确任务、明确目标,全力以赴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基层执法和综合执法迈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要在学法普法方面取得新成效。要将法治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旗委、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和法律观念,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普法宣传合力。要大力组织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牧区等活动,特别要把法治和德治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礼序家风、村规民约的道德教化作用,加强农牧民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要把法治建设纳入实绩考核体系,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创新理念、勇于担当,全面加强审计工作。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对加强审计监督作出了重要部署,国务院出台了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市政府也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审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些都为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意味着审计监督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希望审计战线的同志们把握好上级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勇于担当,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看好全旗人民的“钱袋子”,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做好3个方面工作。

  第一,强化重点领域审计。一是要强化对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要按照“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对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全领域跟踪审计,实现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等公共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去年10月份,自治区审计厅对我旗2014年—2015年的财政预决算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全面整改。今年,国家审计署和自治区将对脱贫攻坚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各有关部门要及早开展内部自查,全力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二是要全面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我到伊旗工作后,很多同志向我反映,伊旗的政府投资项目数量较多、涉及资金较大,审计推进得太慢,审计部门的负责同志就有关事宜也向我做过专题汇报。大家知道,在前几年大建设大发展期间,我旗在城市建设、市政基础、教育卫生、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和林业生态等领域先后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2013年以来,旗人民政府开始全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四年多来,审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做了大量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四年来的努力,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大家要清楚,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节约就是增收。今年,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年要完成90个项目、100亿元投资额的审计任务。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全力支持审计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要全面强化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近年来,我旗不断加大对民生方面的财政投入,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每年涉及民生及社会事业支出占全旗可用财力的80%以上。如何用好民生资金,使之真正用之于民,事关党委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计部门要坚决履行好为民审计的职责,以各项民生工程为切入点,加强对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环保、土地等领域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四是要全面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我们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惩防腐败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着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织紧看好权力的“笼子”,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在审计重点上,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以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旗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以及重要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对直接监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监管的情况;执行财经法规和个人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等情况。

  第二,要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我们强化审计监督的目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就要求审计监督一定要讲原则、讲实效,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一方面,要全面整改问题,确保审计监督实效。各镇、各部门要坚决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有效进行整改。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一是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审计部门要及时汇报,对拒绝、拖延整改的被审计单位要从严问责。二是旗委、政府督查室要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督查工作事项,重点督查被审计单位的工作进度和问题整改情况。每一次督查都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四大班子领导传阅。三是要将各镇、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实绩考核范畴,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确保审计监督权威。对审计监督结果的运用,要着力做好两件事情。一是审计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仅要作出评价、指出问题,更要努力提高审计分析能力和水平,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注重从管根本、管长远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及时为旗委政府决策服务,在更高层面上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二是要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紧密衔接起来,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组织部门要与干部的使用和提拔挂钩,情节严重、或者故意拖延、整改不力的,组织部门不得提拔重用。

  第三,要切实加强审计能力建设。目前,审计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各个方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旗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部门要打铁自身硬,不仅要监督好别人,更要强化自我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职业操守,提高专业水平,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打破情面,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用权不错位,奋力推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政府系统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主体责任,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第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可以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第二,全面落实政府系统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于政府系统来讲,政府党组是政府系统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责任主体。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是渎职”的理念,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作为政府党组书记,我将切实履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绝不允许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绝不允许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始终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真正成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政府班子成员要切实肩负起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镇、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既要抓好业务工作,还要带好干部队伍。要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同步落实到位。

  第三,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经过近几年的集中整治,政府系统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改进和转变。特别是去年以来,各镇、各部门在任务繁重、形势严峻、困难重重之下,表现出色、执行有力,值得肯定和表扬。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的作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还需要全面改进。一是要坚决做到作风实。要走出办公室、走出会议室,更多地到项目工地、到生产一线,一个一个产业抓发展、一个一个项目抓投资、一个一个任务抓落实,踏踏实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精文简会事宜:很多同志反映,咱们的会实在是太多了,有的单位甚至在某一个时间段儿领导班子全体出动,还参加不完会议,牵扯了大家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今后召开各类会议,两办要严格把关,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允许召开;可以合并召开的,全部合并;必须召开的会议,也要尽量控制参会范围、压缩会议规模。另外,除研究紧急事项外,原则上节假日、星期天和晚上不允许开会。二是要坚决做到作风硬。政府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各位领导干部要务必做到落实政策雷厉风行、推动工作坚决果断、执行任务不折不扣,坚决破除只防出错、不想出新,只求保险、不担风险,只循陈规、不探新路的思想束缚。要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坚决克服“中梗阻”现象,对执行不力、自行其是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坚决做到作风细。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谨细致,力戒大而化之、马虎从事。目前,政府系统个别部门的领导创新意识不强,不具体抓、不抓具体,甚至出现糊里糊涂、马马虎虎,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现象。这种工作方式绝不可行、也不可取,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全旗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精、做好。

  第四,要全力做好监察工作。在今年1月6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决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特别是中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今年已经在北京、山西和浙江开始试点推进,监察工作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各镇和政府系统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正风肃纪,严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按照自治区、市、旗三级纪委《关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同时,要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四风”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严肃查处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对于各种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谁,无论问题大小,都要及时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同志们,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依法行政、审计监督、从严治党就越要加强。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全区全市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全旗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