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 述
第一节 城镇概况
(一)区域位置
1.区位关系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是我国重要的以能源为主的工业城市,是连接华北、西北的重要城市,是自治区经济发展最活跃 也最具潜力的地区。伊金霍洛旗位于鄂尔多斯市东南部,地处毛乌素沙地东北边缘。东部和东南部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陕西省府谷、神木二县接壤;西南和西部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杭锦旗毗邻;北部与东胜区相连;旗域东西最长约 120 公里,南 北最宽约 61 公里,总面积约 5600 平方公里。
2.地理位置
乌兰木伦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以下简称伊旗)境内东南部,东界乌兰木伦河,东南与陕西省大柳塔镇隔河相望,北与伊旗阿勒腾席热镇、纳林陶亥镇相邻,西与伊金霍洛苏木、札萨克镇相连。地理位置为东经 109°33′—110°08′,北纬 39°13′—39°33′,全境东西最宽约 30 公里,南北最长约 38.3 公里,总面积约 725.7 平方米(本套规 划以西安 80 坐标系为标准)。
(二)自然条件及历史沿革
1.气象
乌兰木伦镇气候特点为夏季温和,冬季寒冷,降水较充足。年日照时数 3000 小时,大风日数 18 天,年平均降水量 400 毫 米,年平均气温 60C,零度以上年积温 32500C,无霜期 130 天。
2.地质与地震
乌兰木伦镇属丘陵沟壑地区,地形由平原、山沟、丘陵组成,总体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抗震裂度为 7 度区,设计基 本地震加速度为 0.05g。
3.水文
乌兰木伦镇境内有两条水系贯通,其一为东部边缘的乌兰木伦河,由北向南流至陕西省神木县罗峪口,从右侧汇入黄河; 另一条为呼和乌素河,由西向东汇集于乌兰木伦河,且在中部形成呼和乌素水库。乌兰木伦镇年降水量较丰富,城镇用水以地表水为主,属较富水地区。 水资源主要来源是大气降水,走向是河川径流、地下潜流及蒸发。形成这三水(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的量是相互转化的。在潜水蒸发和地下水潜流很小的山区闭合区域,水资源总量约为河川径流总量。 本区域的水资源也主要由这三水组成。依据《伊金霍洛旗水资源利用综合规划(2005-2010 年)》,伊旗水资源划分为四个区域:
① 东部丘陵乌兰木伦流域区该区属伊旗东部乌兰木伦河流域范围内。涉及合同庙乡、阿勒腾席热镇、乌兰木伦镇、霍洛苏木和纳林陶亥镇西部,总面
积为 1930.03 平方公里。
② 东部丘陵悖牛川流域区该区属悖牛川流域,涉及纳林陶亥镇东部区,流域计算面积为 458 平方公里,占全旗面积的 8.3%;海拔高度 1200-1300m
之间,多年平均降雨量 390 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为 2471 毫米。
③ 伊东闭流区伊旗西部平原南区该区位于伊旗西部区南侧,包括纳林陶亥镇、台格苏木、红庆河镇,总面积 1445 平方公里。
④ 伊东闭流区伊旗西部平原北区该区位于伊旗西部平原闭流区,包括纳林希里镇、苏布尔嘎苏木、台吉召镇、公尼召镇,总面积 1659 平方公里。
4.历史沿革
1993 年前,乌兰木伦镇并未成为独立的建制镇,南北分属于伊旗布连乡和布尔台格乡。1993 年,乌兰木伦正式确定为伊金 霍洛旗的独立建制镇。2005 年,按照全旗苏木镇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布尔台格乡、布连乡并入乌兰木伦镇。
5.地下矿藏
乌兰木伦镇境内有极其丰富的煤炭资源,素有“太阳石故乡”之美誉,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等,其中煤的储量为 80 多 亿吨。
第二节 修编背景
(一) 修编动因
1. 十二五规划的制定
《乌兰木伦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乌兰木伦镇经济社会发展 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是指导乌兰木伦镇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纲要》中提出对乌兰木伦镇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以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城镇、旅游城镇、园林城镇为奋斗目标,形成独具特色的“山、水、林、居、矿”相互协调的旅游新镇。努力建设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现 代化中心镇。
《纲要》中提出要大手笔建设。坚持“拉大城镇框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镇环境、实现城乡统筹”的原则,实现 城镇建设投资 200 亿元(政府投资),建成市政道路 20 公里,新建建筑面积 400 万平方米,城镇绿地率达到 78%以上。计划投入资金 120 亿元,举全镇之力推进铁东铁西新区、北部新区、北和小区、乌兰木伦大街南北、水头洼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加 快各类建设进程,力争使被拆迁居民早日回迁入住,采空区、塌陷区移民得到尽快尽好安置。
2. 城乡规划法的新要求
2008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取代原《城市规划法》实施,提出城乡一体化、城乡统筹等多个内容,对探讨乌兰木伦镇空间发展的新格局和规划区内的乡镇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 相关规划回顾
1. 2006 年版总体规划(2006-2020)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城镇总体规划》 (2006-2020)的编制与实施,对拓展城镇骨架,指导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近年城镇建设的发展,特别是新忽马路的修建,其与现状的道路、用地等已不再相符,已经不能够对城镇建设进行较 好的引导。因此亟待对其进行修编。
(三)本次修编重点
1. 对城镇重新定位
乌兰木伦镇是伊金霍洛旗金三角(阿勒腾席热镇-札萨克镇-乌兰木伦镇)核心发展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伊金霍洛旗为核心,在交通半小时可通达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具有明显聚集效应、具备竞争优势的地区,构筑伊旗半小时经济圈。乌兰木伦镇是 煤化工、机械制造、维修工业园区,是伊旗半小时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乌兰木伦镇是伊金霍洛旗整体发展战略的三个现代化中心城镇之一、矿区综合服务基地、区域商业中心。
2. 坚持可持续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乌兰木伦镇镇区南北狭长,工业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混杂在一起,城镇配套不完善且使用效率低,坚持可持续发展,优化 产业结构,缓解商业等功能集聚与交通的矛盾,解决工业城镇无法避免的环境污染问题。
3. 运用创新思维模式,打破传统意义的“小城镇”
乌兰木伦镇东侧为乌兰木伦河,与陕西省大柳塔镇隔河相望;镇域用地 70%的范围是已探明的煤碳区,镇区西侧为煤矿采 空区,北侧为煤制油 800 米卫生防护范围,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城镇发展空间严重受限。运用创新思维模式,打破传统意义的“小城镇”,引入高层、立体化开发模式,增加开发强度,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
4. 寻求与驻地企业良性互动的空间格局和发展机制
全镇共有各类企业 263 家,个体工商户 1551 户。其中有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神东天隆公司、鄂 尔多斯飞机场、国电煤电一体化项目等国有独资及股份制企业 24 家。
产业用地与城镇用地混杂,企业的加入,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企业与地方共用公共服务设施,又限制了地方的发展。在充分把握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寻求解决方法,将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一 体化考虑,使其共同发展。
第三节 规划原则、依据与规划期限
(一) 规划原则
1. 维持 2010 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及用地,重点发展沿乌兰木伦河西岸能源产业带。
2. 解决镇区集约发展与交通瓶颈问题,强化两大通道,特别是乌兰木伦镇与札萨克镇的交通对接,抵消自身发展空间劣势,完善“双轴带状”的规划布局。
3. “山、水、林、居、矿”五位一体,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强化片区形象特征。
(二) 规划依据
1. 相关政策法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1)
1.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1.4 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5 《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1.6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16 号)
1.7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44 号)
1.8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2.其他相关规划与文件
2.1《乌兰木伦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
(三) 规划期限
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上位规划,确定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期限为:2015 年—2030 年,其中: 近期:2015 年—2020 年;远期:2021 年—2030 年;
第四节 社会经济概况
(一)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乌兰木伦镇辖 2 个办事处(布尔台格办事处、布连办事处),16 个行政村,108 个村民小组,12 个居委会,总人口 7.6 万 人,其中农业人口 1.5 万人,蒙古族 1402 人。镇党委下辖 28 个支部,党员 666 人,预备党员 31 人。2011 年,镇域城镇化水 平为 79.8%。“十一五”期间乌兰木伦镇的镇域经济已名列伊金霍洛旗第一,到 2009 年底,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200 亿元,增长达5.45 倍;地区产生的税收完成 65 亿元,增长达 5.5 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28000 元和 12000
元,同比增收 14000 元和 5000 元。
(二)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在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降低能耗的基础上,到 2015 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 600 亿元,年均增长 26.2%;税 收收入达到 150 亿元,年均增长 30%;五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 500 亿元,年均增长 3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50 亿 元,年均增长 13.3%。
2、社会公用事业发展目标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其它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到 2015 年,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率达到 55%以上,全社会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 3%。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全面推行十二 年免费教育。文化事业蓬勃发展,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每千人拥有医生数 5 人, 每千人拥有医疗病床 4 张。
3、资源与环境保护目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到 2015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56%,植被覆盖率达到 80%,城镇绿地率达到 78%以上,主要城镇大气环境空气质量达到 二级标准,天数平均大于 330 天/年,工业城镇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天数平均大于 280 天/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6.5%, 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新增用水量控制在 120 吨以下,工业固体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万元 GDP 能耗下降 15%。
4、人民生活
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70000 元,年均增长 1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30000 元,年均增长
22.8%。新增就业岗位 4000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2.5%以内。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人均住房 建筑面积分别达到 40 平方米和 50 平方米。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 99%。
第二章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节 镇域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现状
(一) 现状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1. 人口现状统计口径
根据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镇域总人口是指该镇所辖地域范围内所有常住人口的总和,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规定,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寄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2. 总人口发展特征与空间分布
镇域总人口总体呈现持续上升势头,2006-2010 年户籍总人口年均增长约为 450 人,综合年均增长率约为 2.86%。 镇区是人口的主要集聚地区,也是外来人口的主要集聚地区。与总人口空间分布相似,本地及外来劳动力也主要集聚在镇区。由于目前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暂住人口的具体数据收集困难。截止 2015 年,乌兰木伦镇域总人口 7.6287 万人(含寄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其中镇区人口 6.0884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9.8%。
3. 城镇化发展特征
2015 年乌兰木伦镇镇域总人口为 76287 人,镇区人口为 60884 人,城镇化水平为 79.8%。 按非农业人口口径计算,2015 年非农业人口为 16699 人,人口非农率为 21.9%。 由于乌兰木伦镇矿产资源丰富,大多村庄属于煤炭待采区或煤矿采空区,政府为避免矿区塌陷对村民生活造成干扰,意向将所有村庄搬至乌兰木伦镇区、乌兰木伦村以及阿勒腾席热镇,导致镇区人口迅速增长,镇域城镇化水平在短期内会得到迅速提高。
第二节 镇域人口发展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一) 人口增长分析
1、自然增长: 人口自然增长率取决于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及年龄构成,计划生育政策等。分析近年乌兰木伦镇人口自然增长情况,结合人
口年龄构成特征,规划确定自然增长率为:近期(2020 年)为 12‰,远期(2030 年)为 10‰。
2、机械增长: 随着神华煤制油二期及附属企业、神华煤制天然气、国电煤电一体化、阿康物流园区、鄂尔多斯飞机场扩建、汇能尔林兔
煤矿、布尔台煤矿煤矸石电厂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建设,必将吸引大量的劳动力进入乌兰木伦镇;工业的发展必将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吸引大量的服务人口进入城镇。
煤炭待采区或煤矿采空区的移民搬迁进入镇区,也是镇区人口机械增长的主要因素。根据以上原因,镇域人口会有所突破,规划确定镇区内工矿企业从外地引进职工及家眷以及服务人口近期 3.为 1.9 万人。
鄂尔多斯市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2000)
名称 | 户数 (户) | 总人口(人) | 男(人) | 女(人) | 性别 比例 | 居住在本地且户口 在本地 | 居住在本地但 户口在外地 | 居住在本地但 户口待定 | 非农业户占总户数 比例(%) |
城市 | 1753 | 4797 | 2439 | 2358 | 103.44 | 2569 | 2197 | 30 | 54.65 |
镇 | 2227 | 6266 | 3232 | 3034 | 106.59 | 4415 | 1808 | 42 | 43.5 |
城镇小计 | 3981 | 11063 | 5671 | 5392 | 105.18 | 15792 | 4442 | 176 | 48.33 |
乡村 | 3132 | 8938 | 4745 | 4192 | 113.18 | 8210 | 697 | 30 | 3.59 |
城乡总计 | 7104 | 20000 | 10416 | 9584 | 108.68 | 15194 | 4703 | 103 | 28.3 |
数据来源:2000 年内蒙古第 5 次人口普查资料
镇域内村庄基础资料统计表(2006)
序 号 | 行政村名 | 自 然 村 名 | 常住人 口(人) | 通勤人 口(人) | 流动人 口(人) | 总户数 (户) | 村域面积 (亩) | 建成区面 积(亩) | 耕地 面积 (亩) | 林地 面积 (亩) | 工业 总产值 (万 元) | 农业 总产 值 (万 元) | 生产及 其他产 值 (万 元) | 村年 可用 资金 (万 元) |
1 | 乌兰木伦村 | 1092 | 381 | 120000 | 1827 | 43000 | 27.8 | 1784 | 3000 | |||||
2 | 上湾村 | 582 | 190 | 45000 | 1730 | 10000 | 12.6 | 345 | 458 | |||||
3 | 松定霍洛村 | 1374 | 444 | 100000 | 4150 | 60000 | 827 | 42.7 | 1562 | 2900 | ||||
4 | 补连塔村 | 550 | 218 | 24000 | 535 | 15000 | 9.2 | 362 | 516 | |||||
5 | 格丑庙 | 912 | 178 | 35000 | 2340 | 6400 | 48.6 | 64.5 | 362 | 980 | ||||
6 | 木独希里 | 1010 | 222 | 90000 | 2705 | 11000 | 4 | 52.6 | 294 | 745 | ||||
7 | 查干苏 | 1028 | 288 | 46000 | 3420 | 1140 | 12 | 105.4 | 272 | 792 | ||||
8 | 花亥图 | 564 | 152 | 75000 | 2196 | 6000 | 2 | 57.5 | 206 | 460 | ||||
9 | 折家梁 | 1319 | 316 | 190000 | 3700 | 20000 | 59 | 53 | 403 | 1000 | ||||
10 | 石灰沟 | 1157 | 274 | 70000 | 3558 | 10000 | 5 | 39 | 453 | 900 | ||||
11 | 布连海子村 | 1009 | 200 | 50000 | 3450 | 9100 | 55 | 395 | 823 | |||||
12 | 哈沙图 | 988 | 299 | 80000 | 2991 | 17000 | 2.5 | 55 | 357 | 677 | ||||
13 | 曼斋庙 | 857 | 213 | 70000 | 2169 | 26000 | 0.7 | 44 | 246 | 497 | ||||
14 | 布尔台格 | 543 | 145 | 47000 | 1527 | 27000 | 25.8 | 9 | 148 | 456 | ||||
15 | 明安木独 | 483 | 127 | 62000 | 1383 | 20000 | 16.2 | 18 | 152 | 473 | ||||
16 | 巴图塔 | 980 | 197 | 73000 | 2724 | 30000 | 20 | 59 | 298 | 1073 | ||||
合计 | 14448 | 3844 | 1177000 | 40405 | 311640 | 1022.8 | 7639 | 15750 |
数据来源:乌兰木伦镇派出所
镇域内村庄基础资料统计表(2009)
序 号 | 行政村名 | 自 然 村 名 | 常住人 口(人) | 通勤人 口(人) | 流动人 口(人) | 总户数 (户) | 村域面 积(亩) | 建成区 面积 (亩) | 耕地 面积 (亩) | 林地 面积 (亩) | 工业 总产值 (万 元) | 农业 总产值 (万 元) | 生产及 其他产 值 (万 元) | 村年可 用资金 (万 元) |
1 | 乌兰木伦村 | 1295 | 510 | 120000 | 1827 | 43000 | 8200 | 2700 | 3263 | |||||
2 | 上湾村 | 753 | 330 | 45000 | 1730 | 10000 | 560 | 65 | 1800 | |||||
3 | 松定霍洛村 | 1520 | 600 | 100000 | 4100 | 60000 | 440 | 107 | 1600 | 2450 | ||||
4 | 补连塔村 | 494 | 245 | 24000 | 530 | 15000 | 250 | 46 | 1100 | |||||
5 | 格丑庙 | 938 | 381 | 35000 | 2340 | 6400 | 630 | 540 | 1100 | |||||
6 | 木独希里 | 1078 | 414 | 90000 | 2715 | 11020 | 110 | 1200 | ||||||
7 | 查干苏 | 1147 | 450 | 46000 | 3420 | 1140 | 562 | 1000 | 1600 | |||||
8 | 花亥图 | 646 | 263 | 75000 | 2100 | 6000 | 390 | 340 | 740 | |||||
9 | 折家梁 | 1600 | 620 | 190000 | 3700 | 20000 | 120 | 164 | 686 | 2100 | ||||
10 | 石灰沟 | 1355 | 528 | 70000 | 3558 | 10400 | 410 | 133 | 2370 | |||||
11 | 布连海子村 | 1145 | 456 | 50000 | 3450 | 9150 | 193 | 110 | 1840 | |||||
12 | 哈沙图 | 1074 | 460 | 80000 | 2991 | 17000 | 558 | 955 | 1294 | |||||
13 | 曼斋庙 | 920 | 395 | 70000 | 2100 | 26000 | 220 | 90 | 420 | 1390 | ||||
14 | 布尔台格 | 412 | 200 | 47000 | 1500 | 27000 | 80 | 61 | 90 | 490 | ||||
15 | 明安木独 | 518 | 222 | 62000 | 1383 | 20000 | 16 | 18 | 410 | 725 | ||||
16 | 巴图塔 | 1150 | 468 | 73000 | 2700 | 32000 | 321 | 590 | 930 | 2180 | ||||
合计 | 16045 | 6542 | 1177000 | 40144 | 314110 | 10810 | 6334 | 6971 | 25642 |
数据来源:乌兰木伦镇派出所
镇域内村庄基础资料统计表(2010 年)
序号 | 行政村名 | 常住人口(人) | 村域面积(亩) | 耕地面积(亩) | 林地面积(亩) |
1 | 乌兰木伦村 | 1338 | 120000 | 1827 | 43000 |
2 | 上湾村 | 785 | 45000 | 1730 | 10000 |
3 | 松定霍洛村 | 1586 | 100000 | 4100 | 60000 |
4 | 补连塔村 | 511 | 24000 | 530 | 15000 |
5 | 格丑庙 | 965 | 35000 | 2340 | 6400 |
6 | 木独希里 | 1114 | 90000 | 2715 | 11020 |
7 | 查干苏 | 1185 | 46000 | 3420 | 1140 |
8 | 花亥图 | 673 | 75000 | 2100 | 6000 |
9 | 折家梁 | 1664 | 190000 | 3700 | 20000 |
10 | 石灰沟 | 1426 | 70000 | 3558 | 10400 |
11 | 布连海子村 | 1195 | 50000 | 3450 | 9150 |
12 | 哈沙图 | 1138 | 80000 | 2991 | 17000 |
13 | 曼斋庙 | 993 | 70000 | 2100 | 26000 |
序号 | 行政村名 | 常住人口(人) | 村域面积(亩) | 耕地面积(亩) | 林地面积(亩) |
14 | 布尔台格 | 358 | 47000 | 1500 | 27000 |
15 | 明安木独 | 543 | 62000 | 1383 | 20000 |
16 | 巴图塔 | 1225 | 73000 | 2700 | 32000 |
合计 | 16699 | 1177000 | 40144 | 314110 |
数据来源:乌兰木伦镇派出所
(二) 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1. 人口预测
综合增长率法
自然增长率:近期(2020 年)为 12‰,远期(2030 年)为 10‰;镇区内工矿企业从外地引进职工及家眷以及服务人口近期3.8 万人,远期为 1.9 万人。 计算近、远期乌兰木伦镇镇域人口数,计算公式如下:
Q=Qo(1+K)n+NP
式中 Q——总人口预测数(人); Qo——总人口现状数(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规划期限(年)。
2020 |
2030 |
经计算,规划确定镇域人口规模:2020 年镇域总人口达到 11.9 万人,2030 年镇域总人口将达到 15.7 万人。
2. 城镇化水平预测
(1)现状城镇化水平
2015 年乌兰木伦镇镇域总人口为 76287 人,镇区人口为 60884 人,城镇化水平为 79.8%。 按非农业人口口径计算,2015 年非农业人口为16699 人,人口非农率为 21.9%。
(2)城镇化水平预测乌兰木伦镇域现状城镇化水平为 79.8%,由于乌兰木伦镇矿产资源丰富,大多村庄属于煤炭待采区或煤矿采空区,政府为避免矿区塌陷对村民生活造成干扰,意向将所有村庄搬至乌兰木伦镇区、乌兰木伦村以及阿勒腾席热镇,由此可见,乌兰木伦镇的城镇化水平与村庄搬迁进程相关。预测乌兰木伦镇域城镇化水平为:近期(2020 年):城镇化水平为 86.6%。 远期(2030 年):城镇化水平为 88.5%。 由于煤矿区的开采等原因,所有村庄将陆续搬迁,远景城镇化水平将接近 100%。
(3)预测结果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
镇域总人口(人) | 76287 | 119000 | 157000 |
城镇化水平(%) | 79.8 | 86.6 | 88.5 |
第三节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一) 镇域镇村体系现状分析
1. 村镇规模等级现状
镇区:乌兰木伦镇
2 个办事处:布尔台格办事处、布连办事处16 个行政村:花亥图村、补连海子村、格丑庙村、石灰沟村、本独什里村、布尔台村、明安木独村、松定霍洛村、曼斋庙 村、乌兰木 伦 村、哈沙图村、补连塔村、巴图塔村、上湾村、昌汉苏村、折家梁村
2.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由于乌兰木伦镇矿产资源丰富,大多村庄属于煤炭待采区或煤矿采空区,政府为避免矿区塌陷对村民生活造成干扰,意向将所有村庄搬至乌兰木伦镇区、乌兰木伦村以及阿勒腾席热镇。规划村镇规模等级为:“一镇、一村、一片区”
镇 区:乌兰木伦镇 中心村:乌兰木伦村 片 区:阿康物流片区
● 第一层次:镇区(1 个) 乌兰木伦镇镇区作为伊金霍洛旗核心发展区内的重要一级,其职能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居住中心,是辐射全
镇的综合性中心镇区。在以工业立镇的基础上,发展商贸、旅游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成为设施 齐全、功能完善、辐射力强、具有鲜明特色的小城镇。规划到 2020 年镇区人口规模达到 10.3 万人,到 2030 年镇区人口规模达到 13.9 万人。
● 第二层次:中心村(1 个)
乌兰木伦村位于伊金霍洛旗东南部,距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阿腾席热镇)35 公里,全村总面积 80 平方公里,下辖 6 个村 民小组。境内煤炭资源丰富,交通便捷,其中村办煤矿 1 个,年生产能力 90 万吨;煤炭运输集装站 4 个,年运营能力 800 万吨, 其中村办集装站台 1 个,年运营能力 300 万吨;有股份制水库 1 座,储水量 680 万立方米;村党支部以村民致富为核心,积极支持村民自主创业,带领全体村民努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提高农牧民收入。
2006 年乌兰木伦村被确定为全市 14 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之一,当时是为了妥善解决乌兰木伦村本村的塌陷区移民安置问 题,于 2007 年着手开始建设。2009 年,经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和神华集团共同商定,由神华集团注入 4 亿元资金拓 展建设乌兰木伦新村。新村总占地面积 1800 亩,预计总投资 10.2 亿元,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指导原则,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500 亩,二期工程建设用地 1300 亩(建设用地 800 亩,产业用地 500 亩)。
目前一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 5.3 亿元,建成住宅楼 11 万平方米,公用设施 5 万平方米,安置农牧民 486 户 1700 余人。建成小学、幼儿园、供暖站、酒店、山体公园各一处,已全部投入使用。水、电、路、讯、供暖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二期工程规划建设 住宅楼 16 万平方米,可安置农牧民 1000 户 3300 余人,截止目前已建成住宅 638 户 62740 平米,建成卫生院一所 4500 平方米; 规划建设两个社区、农牧民培训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物业公司等公共设施 3 万平方米。在 500 亩产业用地上规划建设服装 厂、手套厂、锚杆厂各一处,提供 2500 个就业岗位。
乌兰木伦神华新村建成后,在就业方面,村党支部为更好的实现劳动力转移,针对不同群体,通过五条途径解决当地农 民就业:1、依托驻地煤矿将部分村民直接转为产业工人; 2、成立煤炭运销协会通过煤炭运输、销售环节解决部分村民就业;3、 通过为周边工矿企业提供三产服务解决部分村民就业;4、新建服装厂、手套厂、锚杆厂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可提供2500个就业岗 位;5、发展720亩高效设施农业解决部分村民就业。在社会保障方面,村党支部以壮大的集体经济为后盾,以切实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为出发点,通过五项措施保障村民基本生活:1、养老保险按照矿区移民安置办法执行,由企业承担70%,农民自己承担30%;2、医 疗保险全部由村集体缴纳,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由旗财政报销;3、为新考入大学的大学生每人补助2000-5000元;4、我村村民搬入新村 每人每月2吨免费用水;每人享受80平米的免费供暖;电费每人每年补贴360元;5、按照矿区塌陷移民安置办法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左右, 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费,为没有固定收入的农民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费。
这既是神华集团和地方政府共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也是地企合作共建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最终要将乌兰木伦村打造成中国西部第一村。
● 第三层次:片区(1 个) 依托市级阿康物流园区和鄂尔多斯机场,打造一批现代化集装站和公铁货运基地,培育运销企业和运输大户,着力引进一
批有实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制造、流通和运输等彼此分割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形成生产、仓储、 装卸、运输、配送、信息等一条龙产业链。形成满足城镇核心区消费需要、与第三产业良性互动、服务周边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物流中心。
第四节 镇域经济区划
(一) 发展定位
1. 产业定位
以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为主线,优化一产,壮大二产,提升三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培育 壮大新型产业,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形成各产业之间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以支持和服务工业项目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神华煤制油二期及附属企业、神华煤制天然气、国电煤电一体化、阿康物流园区、鄂尔多斯飞机场扩建、汇能尔林兔煤矿、布尔台煤矿煤矸石电厂等重大项目建设及其他驻镇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工作。未来几年,将重点发展重化工,全力打造乌兰木伦镇工业园区。
2. 文化定位
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人文和自然资源优势,把壮大文化旅游业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全力打造“绿色煤海” 和“西部第一村”旅游品牌,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景区、景点的集聚效应和产业效应,努力形成富有特色的新农村—绿色煤都精品旅游线路。
(二) 发展目标
经济强镇、国家级煤炭产业基地。
(三) 镇域经济区划
根据地理位置、资源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将乌兰木伦镇域划分为三个经济发展区。
1. 镇区
乌兰木伦镇域的东南部区域,是乌兰木伦镇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居住中心。同时利用其便利的区位条件,重点发展 商贸、餐饮及旅游服务业。
2. 煤炭化工经济区
神华煤液化项目位于乌兰木伦镇中部,神华煤液化项目投料试车首战告捷,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掌握百万吨煤直 接液化工程关键技术的国家。随着神华煤液化二、三期及下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必将成为乌兰木伦镇新的经济增长点。
3. 煤炭开采经济区
乌兰木伦镇处于煤海之上,镇域范围内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已探明储量达 80 多亿吨,是神东煤炭公司的主采区,除现有大 型煤矿——武家塔煤矿、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后补连煤矿、李家塔煤矿、霍洛湾煤矿、石圪台煤矿、乌兰木伦煤矿外,在镇域中北部的神华万利布尔台格 2000 万吨煤炭采区及镇域南部神华木都什里采区是镇域近年来煤炭开采发展的主要区域,为乌 兰木伦镇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亦是乌兰木伦镇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劲支撑。
第五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一) 镇域空间区划
综合考虑乌兰木伦镇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等要求,将乌兰木伦镇分为城镇建设控 制区和煤炭资源开发控制区、禁采区。
1. 城镇建设控制区
城镇建设控制区主要是指乌兰木伦镇区以及乌兰木伦村、阿康物流片区等城镇建设相对集中的区域。
2. 煤炭资源开发控制区
镇域范围内大部分地区是探明的煤炭资源储区,分布在乌兰木伦镇的中部及东、南部大部分地区,将此区域划分为煤炭资 源开发保护控制区。
3. 禁采区
将乌兰木伦镇区外侧 1000 米范围设置为煤矿禁止开采区。
(二) 管制措施
1. 城镇建设控制区管制措施
(1)根据环境与资源条件,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适宜修建的用地、基本上适宜修建的用地、不适宜修建的用地的划 定,合理选择城镇建设用地,禁止在复垦区进行城镇建设。
(2)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污染治理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
(3)应限制发展消耗水土资源过多、投资强度和产出率低的建设项目,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标准。
(4)优化用地结构,注重城镇功能的完善与提升,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2. 煤炭资源开发控制区管制措施
(1)积极推进废弃工矿地的土地复垦治理,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2)重点保障开采区的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严格限定开采区的建设用地标准,节约使用土地;建设项目优先利用存 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3)采取积极措施对地质灾害区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恢复生态环境。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 点,选择适宜建设地区集中进行城镇建设。
(4)严格管理煤炭行业的发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煤炭开采企业必须对破坏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5)新建矿山企业和新上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执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对土地及生 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3. 禁采区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禁采区内一律不再设置新的采矿权;已经形成的煤矿采空区禁止批准建设项目。
第六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一) 航空
1、机场现状
鄂尔多斯机场是国内支线机场,2007 年 7 月 26 日正式通航。机场占地面积 5300 亩(不包括扩建征地),飞行区等级 4C 级,跑道长 2800 米开放 2400 米,宽 45 米,配备全向信标台和Ⅰ类盲降系统,主降方向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机坪面积 16500平米,设有 2 部登机廊桥,可同时停放 2 架 C 类和 1 架 B 类飞机,可满足 B737-800 及以下机型起降;运营模式为“政府出资,民航运营”。
2007 年,完成旅客吞吐量 77701 人次,货邮 400 吨; 2008 年完成旅客吞吐量 307513 人次,货邮 1085 吨;2009 年完成旅 客吞吐量 472656 人次,货邮 1823.2 吨。 2010 年旅客吞吐量挑战 100 万人次,货邮完成 2600 吨。
2、机场规划
鄂尔多斯机场规划为民用干线机场,飞行区技术等级指标达到 4E 级标准,目前正在进行扩建。
(二) 铁路
1. 铁路现状
乌兰木伦镇的铁路交通主要有包神铁路和神东煤炭公司的铁路专用线。 包神铁路从乌兰木伦河东岸横跨上湾铁路桥,经过位于乌兰木伦河西岸的乌兰木伦镇区后,再次跨越乌兰木伦河,进入陕西境内的神木县。包神铁路是乌兰木伦镇联系南北地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包神铁路在镇区主要客运站为神东站, 2009 年神东站发送旅客 2.12 万人。 神东煤炭公司的铁路专用线,位于乌兰木伦河西岸,北至补连塔煤矿,主要用于神东公司的煤炭运输。
2. 铁路规划
铁路规划按照伊旗交通局交通铁路规划统一实施,详见下表 伊金霍洛旗铁路运输建设项目(“十二五”铁路规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总长度 | 等 级 | 期 限 | 投资额 (亿元) | 备 注 |
1 | 东胜至乌海铁路增建二线 | 东胜区、伊旗、乌审旗、 鄂旗 | 360km (市境内 322) | 地铁Ⅰ级双线电气化 | 2010-2015 | 32 | |
2 | 呼和浩特至准格尔旗至鄂尔多 斯快速铁路 | 呼和浩特、东胜区、准 旗、达旗、伊旗 | 204.1km | 国铁 I 级双线电气化 | 2011-2015 | 243.8 | |
3 | 东乌铁路与包西铁路联络线 | 伊金霍洛旗 | 41km | 国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2 | 11 | |
4 | 东胜至飞机场轻轨工程 | 东胜区、伊旗 | 2010-2015 | ||||
5 | 乌兰木伦物流园区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
6 | 伊金霍洛旗西部园区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
鄂尔多斯市阿康物流园区铁路 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
7 | 新街矿区铁路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90 | 国铁Ⅰ级双线电气化 | 2010-2015 | 64 | |
8 | 金诚泰铁路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
9 | 红庆河铁路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23.2km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5.9 |
10 察哈素铁路专用线 伊金霍洛旗 20.7km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2010-2015 4.8
伊金霍洛旗铁路运输建设项目表(“十二五”铁路规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总长度 | 等 级 | 期 限 | 投资额 (亿元) | 备 注 |
11 | 马泰壕铁路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12.0km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3.2 | |
12 | 淖尔壕铁路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6.0km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0.2 | |
13 | 梅林庙铁路专用线 | 伊旗、乌审旗 | 35.701km | 国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1-2015 | 9.177 | |
14 | 博源铁路专用线 | 伊金霍洛旗 | 工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
15 | 新庙集运站 | 伊金霍洛旗 | 2010-2015 | 0.2 | |||
16 | 南部铁路红进塔至新街铁路 | 伊旗、准旗 | 73km | 国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10-2015 | ||
17 | 南部铁路新街至恩格阿娄线 | 伊旗、乌审旗 | 92km | 国铁Ⅰ级单线电气化 | 2009-2011 | 16 | 在建 |
18 | 包西铁路包头至大保当段 | 达旗、东胜区、伊旗、 包头市 | 178km(市境 内 162) | 国铁Ⅰ级双线电气化 | 2007-2010 | 60 | 在建 |
19 | 巴准铁路 | 准旗、伊旗 | 128km | 国铁Ⅰ级双线电气化 | 2009-2012 | 49.6 | 在建 |
20 | 准神铁路红进塔至蒙陕界段 | 准旗、伊旗 | 16.3km | 国铁Ⅱ级单线电气 化 | 2008-2010 | 6 | 在建 |
21 | 铜匠川矿区铁路专用线 | 东胜区、伊旗 | 23.433km (10.88) | 工企Ⅰ级单轨电气化 | 2009-2011 | 8.92 | 在建 |
(三) 公路
1. 公路现状
乌兰木伦镇镇域内有一条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一条一级公路——阿大公路(阿勒腾席热镇—大柳塔镇);其它均为 三级公路或砂石路。镇域现状公路系统不完善,公路等级低。
2. 公路规划
规划利用现状三级公路,局部拓宽、改线,修建一条与札萨克镇联系的一级公路;东胜区的规划外环路从镇域内穿过,乌 兰木伦村南北向道路升级为二级公路,北与东胜区外环路采用立交形式相交,南与阿大线相连;结合伊金霍洛旗交通规划,在行政村、自然村之间修建公路,其它公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公路等级,保持便捷的交通网络。
第七节 镇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一) 给水工程规划
1.水资源
乌兰木伦镇域内主要有乌兰木伦河及其支流呼和乌苏河,均属黄河支流野河流域。乌兰木伦河发源于伊旗合同庙乡杨家壕 北山,上流称合同庙川,乌兰木伦河和悖牛川两大支流汇流于陕西境内,流至陕西省神木县罗峪口从右侧汇入黄河,多年平均径流量 1.539 亿立方米。呼和乌苏河中部建有呼和乌素水库。
2.给水工程规划
乌兰木伦镇区用水由神东公司考考赖沟自来水厂供给,该水厂位于镇区北侧约 22 公里,主要为神东公司和大柳塔供水,日 供水量 4.5 万吨。
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作为镇区的水源供给:
1) 乌兰木伦水库水源地;
2) 由于煤制油水源地水质较好,与神华煤制油厂区进行协商,与煤制油互换水源,以满足镇内居民用水;
3) 在呼和乌苏建造集复流。
(二) 供电工程规划
1.现状
现状乌兰木伦镇供电电源主要来自蒙西电网,共有 35 千伏以上变电站 7 个,220 千伏供电线路 1 条,110 千伏供电线路 3 条,分别与东胜区布尔台格办事处、布连办事处和札萨克镇的 110 千伏变电站相连。乌兰木伦镇供电站与变电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乌兰木伦镇供电站与变电所
序 号 | 名 称 | 所处位置 | 电压等 级(千伏) | 主变容量 (万千伏 A) | 服务企业 |
1 | 布尔台格供电所 | 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一社 | 110 | 5.8 | 周边砖厂 12 个,煤矿 8 个 |
2 | 小柳塔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乌兰木松村六社 | 35 | 0.8 | 乌兰木伦煤矿,巴图塔集装站,神东考考赖 沟水厂,考考赖沟煤矿 |
3 | 陕西省电力公司榆林供电公司 松定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松定霍洛村三社 | 110 | 3 | 神东公司,周边砖厂,二十四军煤矿及 霍洛湾煤矿 |
4 | 神东马家塔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马家塔社区 | 110 | 3.5 | 神东马家塔露天煤矿 |
5 | 伊金霍洛供电局乌兰木伦供电 所 | 乌兰木伦镇补连塔社区 | 110 | 4 | 焦化厂 12 个,煤矿 4 个 |
6 | 补连塔 35 千伏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补连塔社区 | 35 | 0.8 | 神东补连塔煤矿与马家塔露天煤矿 |
7 | 武家塔 35 千伏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武家塔社区 | 35 | 2 | 神东公司 |
8 | 上湾 6 千伏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金龙路社区 | 6 | 无 | 神东上湾煤矿 |
9 | 北风景 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上湾村郭家圪台社 | 35 | 0.3 | 神东上湾煤矿 |
10 | 武家塔 6 千伏变电站 | 乌兰木伦镇上湾村 | 6 | 无 | 武家塔煤矿 |
11 | 煤制油 220 变电站 | 220 | 煤制油、尔林兔煤矿、国电投资煤矿、纳林 塔 110kv、上湾 35kv、乌兰新瑞化工 35kv、 包西铁路 35kv |
2.规划
由于乌兰木伦供电所距离上湾组团距离过远,规划在上湾矿西侧,运煤专线东侧新建一座 110 千伏变电站,以解决上湾组团 的用电问题。
第八节 镇域景观风貌系统规划
(一) 绿化原则及目标
加强镇域内坡梁、沟谷等不宜建设用地以及煤炭开采复垦区的绿化复垦工作,大力提高镇域内的绿化面积。
(二) 沿河生态绿化景观带
乌兰木伦河由北至南贯穿整个镇域,依托得天独厚的水资源优势,沿河道结合绿化规划建设集休闲、旅游、文化、健身为 一体的观光带,作为镇域的主要生态绿化景观轴带。
(三) 工业旅游景观
依托先进的工业生产技术及矿产资源,在补连塔煤矿南侧水池开发建设工业旅游项目,有选择地对境内部分工业厂区、生产过程等进行开放,使之成为新的参观、旅游热点,结合科普教育等,展示独特的工业文明景观。
第三章 镇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 规划区范围、用地条件评价
(一) 规划区控制范围
乌兰木伦镇规划区控制范围为:东、南两侧以省界为界,西至运煤专线,北至补连塔煤矿北侧道路,控制总面积 18.74 平 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5.97 平方公里。
(二) 规划用地评价
根据用地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现状用地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将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分为已建区、 适宜修建区,基本上适宜修建区和不适宜修建区四种类型。
1.已建区
已建区为现状镇区范围(上湾组团、北部新区以及补连塔煤矿),建成区内规划以挖潜改造为主,本着统一开发、集中改造的原则,重点改善功能布局、城镇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境景观等方面,创建生态宜居城镇。
2.适宜修建区
适宜修建区是指镇区含现状上湾镇区用地以及北部及东部比较集中、地势相对平坦的规划城镇拓展用地,城镇建设应严格 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的需求。
3.基本上适宜修建区
基本上适宜修建区是指上湾热电厂南侧山体,由于山体下富含煤矿,经过开采后与镇区内高程基本相同时,需经过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后,才能用于城镇建设。
4.不适宜修建区
乌兰木伦镇大部分地区是探明的煤炭资源储存区,煤炭开采后,经过一段时间,采空区会形成塌陷。不适宜建设区是指规划区控制范围内的煤矿采空区,铁路、河流的防护绿地,以及西侧自然山体,该区域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主,禁止城 镇建设行为。
城镇建设应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应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或改变其土地性质,确需占用或 改变其土地性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并进行占补平衡。
第二节 镇区性质与职能
(一) 城镇性质
1.相关评述: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乌兰木伦镇为国家级工业基地,应“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形成大型企业集团产业链”。
2003 年,编制的《伊金霍洛旗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乌兰木伦镇为二级城镇,应“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 并在旗域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并确定乌兰木伦镇为以煤炭生产为主,铁路、公路运输业为辅的工矿型城镇。
2006 年,编制的《伊金霍洛旗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乌兰木伦镇城镇性质为:我国西北部重要的能源基地, 是以发展煤化工极其相关产业为主的生态型煤都。
2.城镇性质分析
乌兰木伦镇是伊金霍洛旗金三角(阿勒腾席热镇-札萨克镇-乌兰木伦镇)核心发展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伊金霍洛旗为核心,在交通半小时可通达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具有明显聚集效应、具备竞争优势的地区,构筑伊旗半小时经济圈。乌兰木伦镇是煤化工、机械制造、维修工业园区,是伊旗半小时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3.城镇性质的确定
综合分析城镇地理位置、产业特色、内部功能等多方面因素,规划确定乌兰木伦城镇性质为:乌兰木伦镇是伊金霍洛旗整 体发展战略的三个现代化中心城镇之一、矿区综合服务基地、区域商业中心。
(二) 城镇职能
乌兰木伦镇作为阿勒腾席热镇的副中心城镇,其职能分工重点是为产业服务,乌兰木伦镇区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 生活居住中心,是辐射全镇的综合性中心镇区。以工业立镇为基础,发展商贸、旅游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辐射力强、具有鲜明特色的小城镇。
第三节 镇区人口规模分析
(一) 现状城镇人口规模
1.人口现状统计口径
根据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镇区总人口是指该镇所辖镇区范围内所有常住人口的总和,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规定,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寄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根据 2015 年乌兰木伦镇计划生育、人口等有关部门所提供的统计资料,现状镇区人口 60884 人。
(二) 镇区人口规模预测
近期 2020 年镇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按 12‰,镇区内工矿企业从外地引进职工及家眷以及服务人口 3.8 万人,2020 年镇区人 口数量为 10.3 万人。
远期 2030 年镇区人口自然增长率 10‰,镇区内工矿企业从外地引进职工及家眷以及服务人口 1.9 万人,2030 年镇区人口 数量为 13.9 万人。
计算公式如下:
Q=Qo(1+K)n+P式中 Q——总人口预测数(万人); Qo——总人口现状数(万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万人); n——规划期限(年)。
2020 |
15
Q2030=10.3(1+10‰)+1.9=13.9 万人
乌兰木伦镇镇区人口预测
年份 | 近期(2020年) | 远期(2030年) |
乌兰木伦镇镇区人口 | 10.3万人 | 13.9万人 |
(三) 城镇用地规模
规划镇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 2020 年镇区建设用地为 12.78 平方公里,其中国家重点工业项目(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用地为 0.92
平方公里,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的建设用地为 11.86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 115.13M2/人。 远期 2030 年镇区建设用地为 15.97 平方公里,其中国家重点工业项目(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用地为 2.88平方公里,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的建设用地为 13.09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 94.18M2/人。
第四节 镇区建设现状
(一) 城镇建设用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1.用地现状
镇区现状建设用地约 6.77 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工业项目(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用地 1.07 平方 公里,人均建设用地 93.42m2 /人。用地布局分散,功能结构不合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主要沿公路及街道两侧布置,严重影 响交通安全及城镇环境形象。
镇区内部功能设施滞后,市政基础设施薄弱,环境景观欠佳,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
2.存在问题
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审变办字[2010 号]5 号文件《关于同意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中关于增加 合成油品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重新上报)的函》的规定:按照《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对油品罐区、火车装卸 区外边线 800 米范围(甲方提供范围线)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回迁安置居民,确保该范围内无居 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由于 800 米卫生防护距离的存在,镇区建设用地布局分散;
l 现状镇区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混杂穿插,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界线不明显,用地布局混乱;
l 镇区地势复杂,高差较大,给镇区的建设带来较大的困难;
l 过境交通穿越镇区,对镇区生活造成影响;
l 内部道路交通不通畅,尽端路较多;
l 城镇景观差,绿化量少,缺少休闲活动空间等;
l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现状用地平衡表(详见附表一)
第五节 镇区总体规划
(一) 总体规划布局结构
1.总体规划布局原则
1) 完善“双轴带状”布局结构。
2) “山、水、林、居、矿”五位一体,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强化片区形象特征。
3) 疏通对外通道,抵消自身发展空间劣势。
4) 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协调统一。
2.总体规划结构
“依托两轴,发展三组团”
1) “两轴”:以过境交通为主的阿大线和连接各区的滨河大道是镇区的两条重要发展轴。
2) “三组团”:由上湾组团、北部新区组团和工业组团组成。上湾组团:商业高地片区,打造超越邻镇的区域性高品质商业设施及空间形象,以职工和外来人员居住为主;规划将上湾热电厂南侧山体作为城镇发展备用地。 北部新区组团:宜居小镇片区,是镇区居民的主要居住地,营造高品质居住环境。 工业组团:矿山公园片区,依托世界最大的煤制油工厂和国内最大产能矿井,形成特色观光和休闲类主题公园(展示创意小镇、体验乐园、特色观光旅游)片区。
(二) 居住用地规划
1.二类居住用地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185.77hm2,人均用地 13.36m2/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 9.91%,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4.19%。 乌兰木伦镇区现状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上湾组团,布局较为分散,建筑质量低,配套服务设施落后;北部新区仅有 32.6公顷居住用地已经建成,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规划确定镇区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上湾组团及北部新区组团,上湾组团新建的多层住宅予以保留,对布局不合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挤压道路红线的建筑予以拆除,并配套建设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建设以多、高层为主, 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合理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等,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空间。由于神东集装站准备撤掉,神东集 装站撤掉后,规划将其作为二类居住用地。
(三)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7.98hm2,人均用地 4.17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3.09%,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4.43%,分别由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组成。
1.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25.70hm2,人均用地 1.85m/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1.37%,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96%。 为了提高办公效率、形成特色风貌,规划提倡联合办公、集中建设。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在煤制油专线和新忽马路交汇处以北,规划集中设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的行政办公用地,形成办公、管理相对集中的区域;在新忽马路和规划金华 街交汇处的西北角,设置乌兰木伦镇镇政府办公区;保留上湾组团内已有的神东公司办公用地,同时在上湾组团规划企业总 部、分部以及现代商务办公用地。
2. 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 1.16hm2,人均用地 0.08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0.06%,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09%。 规划在兴业东路和兴业路交汇处的西北角、兴业东路和健康路交汇处的西南角各设置一处文化设施用地,建设集文化、图书、娱乐为一体的文化区域,同时考虑老年人活动中心。
3. 教育科研用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28.13hm2,人均用地 2.02m/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 1.50%,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15%。 乌兰木伦镇区教育科研用地主要是指中、小学校用地,考虑到上湾组团受到上湾热电厂和上湾矿的影响,环境质量较差,规划将上湾组团内的中学和小学迁出,在北部新区重新选址。
4. 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 0.45hm2,人均用地 0.03m/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0.02%,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03%。 保留现状上湾组团的神东网球场外。
5.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2.54hm2,人均用地 0.18m/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0.14%,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19%。 镇区现状医疗卫生设施仅有一所上湾医院,随着城镇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已不能满足需求。规划在北部新区组团新建一所医院,规划医院位于金华街与新忽马路交叉口东北角。 医疗卫生设施系统建设力求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立以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资源覆盖面,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级配合理的医疗卫生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布置,覆盖整个镇区范围,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形成,提高社区居民卫生保健水平。镇区需重点加强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建设,完善保健防疫网络,促进镇区安全。
(四)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24.02hm2,人均用地 8.92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6.62%,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9.47%,分别由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组成。
1. 商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 114.57hm2,人均用地 8.24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6.11%,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8.75%。 在现状和谐大厦西侧建立地标建筑,定位以高档零售、休闲娱乐、餐饮为主的高档商业街区;将现状健康路通过减少车 道、步行化铺装等方式步行化,在现状污水厂用地建立以酒店、公寓、办公和商业为主的综合楼,作为傲立两河三镇(乌兰 木伦镇、大柳塔镇、中鸡镇)的标志性景观,形 成 辐射两省三地的都市型现代化商业中心。
2. 商务设施用地
规划商务设施用地 1.02hm2,人均用地 0.07m2/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05%,占规划总用地 0.08%。 在煤制油生活区北侧规划商务设施用地。
3.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8.43hm2,人均用地 0.61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0.45%,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64%。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包括现状及规划的加油站。 规划保留镇区已建、在建加油站等四处加油站,规划四座新加油站。
(五)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 448.03hm2,由一、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组成。
1. 一、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一、二类工业用地 160.24hm2,人均用地 11.53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8.55%,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审变办字[2010 号]5 号文件《关于同意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中关于增加合成油品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重新上报)的函》的规定:按照《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对油品罐区、火车装卸区外边线 800 米范围(甲方提供范围线)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回迁安置居民,确保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在 800 米卫生防护范围集中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之形成产业链,并逐步由目前粗放式经营生产、劳动密集型向集约式经营生产、技术密集型转换。
2. 三类工业用地
规划三类工业用地 287.79hm2,包括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这三个企业是国家重点工业项目,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
(六)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 237.84hm2,人均用地 17.11m2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12.69%,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8.17%,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组成。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按照“交通便利,有利于物资集散”的原则,靠近铁路、公路等对外交通便利的地方,同时考虑与工业区布局相结合。 在补连塔煤矿南侧规划一类物流仓储用 地,形成仓储、物流、加工、制造和维修为一体的仓储物流中心。 保留煤液化物流仓储用地。
(七)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62.23hm2,人均用地 18.87m2/人,占规划总用地 14.00%,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0.03%。
1.道路用地
规划道路用地 199.76hm2,人均用地 14.37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10.66%,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5.26%。
(1) 路网结构 根据乌兰木伦镇区西侧山体,东侧河流、南北狭长、铁路和公路分隔东西两侧用地且东西高差较大的地形特点,同时考虑
到神东集团现状工矿企业占地较大、较为分散以及神华集团煤液化项目相对封闭式管理等因素,镇区规划用地布局为串联组团式结构,镇区内部组团主要依托阿大线、滨河大道和新忽马路串通连接,各组团内部道路网自成系统。由于镇区地形复杂,规划道路网结合地形,形成自由式与方格网相结合的网络格局。
(2) 道路规划
1) 现状的阿大线,是镇区的主要干道,同时兼有对外交通的职能,车流量大,事故隐患大。规划将阿大线局部利用现状道 路与运煤专线相接,将过境交通在城镇外围解决。
2) 滨河大道是镇区的交通性干道,串联各功能片区。由于地势高差较大,在金华街设计一座公铁立交桥,用以解决镇区东 西向交通不便的问题。规划 4 号桥,与拟建公铁立交桥连接。为避免对城区生活造成影响,滨河大道以 4 号桥为界,4 号桥以 北,向东侧陕西省行驶允许通行大型货车,4 号桥以南则禁止通行大型货车。
3) 为解决中心大街与滨河大道的交通问题,在 3 号桥增设双匝道,在滨河大道设中央隔离带和掉头专用车道,实现全互通 无信号灯交通组织。
4) 考虑到阿大线改线不能彻底的解决镇区的交通问题,远期规划在上湾公路设置高架桥,用以解决商业区的交通矛盾。 规 划设置双向四车道高架桥,14 米宽,全长 1.1 公里。
2.轨道交通用地
规划轨道交通用地 58.82hm2,人均用地 4.23m2/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3.14%,占规划总用地 4.49%。主要为镇区现状铁路 用地。
3.交通枢纽用地
规划其他交通用地 2.56hm2,人均用地 0.18m2/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14%,占规划总用地 0.20%。 主要包括现状火车站以及规划客运站,客运站为三级公路客运站,在安福路和新忽马路交叉口的北侧选址,用地包括站前广场,约 1.46 公顷。
4.交通场站用地
规划交通场站用地 1.09hm2,人均用地 0.08m2 /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06%,占规划总用地 0.08%。该用地为社会停车场用 地。
5.道路等级及断面规划
根据镇区用地规模及布局结构,并依据《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规划乌兰木伦镇区道路共分为三级:主干路、 次干路和支路。
1) 主干路:规划阿大线、新忽马路、上湾公路、滨河大道、平安大街、广顺街、金华街、矿业西路、矿业大街、中心大街以及矿区公路为镇区主干路,主干路红线宽度分别为 40 米、34 米和 30 米,新忽马路道路断面为“两块板”其他道路断面为 “一 块板”形式。
2) 次干路:各组团内部的主要道路以及组团间联系道路为镇区次干路,有乌兰木伦大街、兴业路、建设大街、康健街、山河街、小康路和滨河西路等共 5 条,次干路红线宽度 16-24 米,断面为“一块板”形式。
3) 支路:规划镇区支路红线宽度 12-20 米,断面为“一块板”形式。
6.公共交通场站规划设计
规划按照 1500 人一辆标准车配置,共需公交车 93 辆标准车。按照 500-800 米的站点间距标准设置公交车站。 由于乌兰木伦镇区用地极为紧张,规划设置两处公交首末站,一处结合客运站设置,一处结合火车站设置。
7.停车场规划设计
在北部新区回迁小区山体上设置一处停车场,用地 1.09hm2,约 320 个停车位。
1) 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规划在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商业金融区、居住小区、行政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公共绿地等垂直于交通性干道的路段设置公共停车场,结合煤制油厂区需求,在其厂区南侧设置一个集中停车场,停车场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2) 公共停车场(库)应布置于镇区中心、片区中心以及主要出入口附近的次干道上。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库)按每百户
30~100 辆控制。各类建筑应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配建专用停车场(库)。停车场(库)具体位置及数量在下级规划中予以落实。
(八)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45.08m2,人均用地 3.24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2.41%,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3.44%。
1.供应设施用地
规划供应设施用地 38.17hm2,人均用地 2.75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2.04%,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92%。
(1) 供水用地 规划在镇区西北部(神华煤液化厂区南、阿大线西侧)新建净水厂一座,占地面积为 12hm2。
(2) 供电用地由于乌兰木伦变电站距离镇区中心较远,而且远期镇区北部工业用电负荷较大,因此规划在镇区南侧上湾组团新建一座110kV 变电站,规划变电站容量为 18 兆伏安,主要供应上湾组团区域用电。镇区北侧用电由现状乌兰木伦变电站供给。
(3)供热用地 规划在上湾热电厂附近建设换热站一座,占地面积为 0.50 hm2。 在镇区北侧,广顺街与新忽马路西北角新建区域锅炉房一座,主要满足北部工业组团供热需求,占地面积为 0.15hm2。
(4)通信设施用地 在矿业大街北、兴业东路西侧的用地内规划电信局和邮电局,与商业服务业用地合用。
2.环境设施用地
规划环境设施用地 6.19hm2,人均用地 0.45m2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0.33%,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47%。在上湾组团新建污 水处理厂。
(1) 排水设施用地
规划在镇区南部兴业东路、矿业南大街、铁路线围合的区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为 2.98hm2。将现有污水处理厂废弃。
(2) 环卫设施用地
乌兰木伦镇现状无专门的环卫机构,规划在运煤专线东侧,煤制油用地南侧布置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为 3.21 hm2,公厕及民厕多为旱厕。
规划公厕在繁华街道和商业闹市区,设置间距为 400-500 米一处,一般街道 800-1000 米一处;规划将垃圾统一运到郭家圪台统一处理。
3.安全设施用地
规划安全设施用地 0.72hm2,人均用地 0.05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0.04%,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05%。 规划金汇街和新忽马路交叉口的东南角设置一个三级消防站;防灾指挥部与政府结合布置,在新建住宅、公建、学校等建 筑内设置。
(九)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 235.88hm2,人均用地 16.97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12.59%,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8.02%。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用地 60.29hm2,人均用地 4.34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3.22%,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4.61%。
1) 上湾组团:保留乌兰公园,上湾公路西侧(乌兰木伦大街至矿业南大街段)设置 40 米宽绿化带,结合铁路防护绿地, 将乌兰公园的景观延续到乌兰木伦河,形成纵向的景观延伸带;兴业路东侧,结合神东煤炭公司安全监察局设置集中公共绿地, 与矿业南大街南北向的条形绿地相呼应,将滨河景观延续到组团的中心区。
2) 北部新区组团:结合西侧山体设置集中的山体公园;保留集装站北侧水体,设置公共绿地,向西与煤制油南侧的公共绿
地形成一体。
3) 工业组团:依托世界最大的煤制油工厂和国内最大产能矿井,形成特色观光和休闲类主题公园;同时结合二类工业用地 设置公共绿地。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用地 173.12hm2,人均用地 12.45m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 9.24%,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3.22%。 规划在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与城镇其它性质用地之间均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沿镇区铁路、河道、对外交通等线 路两侧均规划不少于 10—50 米宽的防护绿化带。在变电站、电厂、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等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根据具体要求设 置防护绿化带。规划镇区北侧用地与神华煤液化厂区之间,形成宽度不低于 800 米的绿化隔离带。
3.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 2.47hm2,人均用地 0.18m2/人,占规划总用地 0.13%,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19%。
(十) 水域和其他用地
规划水域和其他用地 276.91hm2,占总规划用地的 14.78%。 充分利用乌兰木伦河得天独厚的水资源,规划在镇区段进行局部截流,形成景观水系。加强对河道两侧的绿化防护建设,并利用乌兰木伦河西岸的复垦区,规划建设集旅游、文化、景观为一体的综合休闲、服务区域,并以此带动城镇第三产业的 发展。实施万亩塌陷区生态绿化工程和滨河大道绿化工程,继续完善乌兰木伦河综合治理工程,打造滨河景观大道绿色长廊。
(十一) 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
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2030 年)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 人均建设用地(m2/人) | |
R | 二类居住用地(R2) | 185.77 | 14.19 | 9.91 | 13.36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7.98 | 4.43 | 3.09 | 4.17 | |
其 中 | 行政办公用地(A1) | 25.70 | 1.96 | 1.37 | 1.85 | |
文化设施用地(A2) | 1.16 | 0.09 | 0.06 | 0.08 | ||
教育科研用地(A3) | 28.13 | 2.15 | 1.50 | 2.02 | ||
体育用地(A4) | 0.45 | 0.03 | 0.02 | 0.03 | ||
医疗卫生用地(A5) | 2.54 | 0.19 | 0.14 | 0.18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24.02 | 9.47 | 6.62 | 8.92 | |
其 中 | 商业设施用地(B1) | 114.57 | 8.75 | 6.11 | 8.24 | |
商务设施用地(B2) | 1.02 | 0.08 | 0.05 | 0.07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B4) | 8.43 | 0.64 | 0.45 | 0.61 | ||
M | 工业用地 | 448.03 | —— | 23.91 | —— | |
其 中 | 二类工业用地(M1、2) | 160.24 | 12.24 | 8.55 | 11.53 | |
三类工业用地(M3) | 287.79 | —— | 15.36 | ——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37.84 | 18.17 | 12.69 | 17.11 | |
其 中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228.17 | 17.43 | 12.18 | 16.42 | |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 | 9.67 | 0.74 | 0.52 | 0.70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62.23 | 20.03 | 14.00 | 18.87 | |
其 中 | 道路用地(S1) | 199.76 | 15.26 | 10.66 | 14.37 | |
轨道交通用地(S2) | 58.82 | 4.49 | 3.14 | 4.23 | ||
交通枢纽用地(S3) | 2.56 | 0.20 | 0.14 | 0.18 | ||
交通场站用地(S4) | 1.09 | 0.08 | 0.06 | 0.08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45.08 | 3.44 | 2.41 | 3.24 | |
其 中 | 供应设施用地(U1) | 38.17 | 2.92 | 2.04 | 2.75 | |
环境设施用地(U2) | 6.19 | 0.47 | 0.33 | 0.45 | ||
安全设施用地(U3) | 0.72 | 0.05 | 0.04 | 0.05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35.88 | 18.02 | 12.59 | 16.97 | |
其 中 | 公园绿地(G1) | 60.29 | 4.61 | 3.22 | 4.34 | |
防护绿地(G2) | 173.12 | 13.22 | 9.24 | 12.45 | ||
广场用地(G3) | 2.47 | 0.19 | 0.13 | 0.18 | ||
H | 城镇建设用地 | 1596.83 | 100.00 | 85.22 | 94.18 | |
E | 非建设用地 | 276.91 | —— | 14.78 | —— | |
其 中 | 水域(E1) | 15.33 | —— | 0.82 | —— | |
其它非建设用地(E9) | 261.58 | —— | 13.96 | —— | ||
规划总用地 | 1873.74 | —— | 100.00 | —— |
注:远期规划 2030 年镇区人口:13.9 万人(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包括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规划人均
建设用地 94.18m2/人
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一) 给水工程规划
1.现状
乌兰木伦镇区现状用水由神东公司考考赖沟自来水厂供给,目前已不能满足供水要求。
2.水厂
规划在镇区西北部(神华煤液化厂区南、阿大线西侧)新建净水厂一座,占地面积为 12hm2。
3.用水量预测
规划区按照人口指标法进行预测。规划区到规划末期的人口为 13.9 万,人均用水定额取 300 升/人·天。 综合计算得出,规划区内每天的用水需求量为 4.17 万吨/天,综合其他因素,最终确定乌兰木伦镇区的需水量为 4.5 万吨/d。取时变化系数按 1.5 计算,平均日的市区用水量为 3 万吨,最大时设计流量 520.8 升/秒。
4.水源规划
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作为镇区的水源供给:
4) 乌兰木伦水库水源地;
5) 由于煤制油水源地水质较好,与神华煤制油厂区进行协商,与煤制油互换水源,以满足镇内居民用水;
6) 在呼和乌苏建造集复流。 现状自备水源井逐步关停,随着新水厂的建设逐步实现集中统一供水,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涵养镇区地下水创造条件。
5.给水厂规划
近期由考考赖沟水厂供给,规划在镇区西北部新建一座给水厂,近期规模 3 万吨/天,远期规模 4.5 万吨/天。
6.管网布置
供水主环布置在干道下,其它环网根据城镇用地布局,分别布置在靠近用户的主、次干路下。给水管道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根据控制性规划确定,规划住宅层数以 4-6 层为主,因而管网服务水压定位为最不利点自由水头为 20 米。高层建筑加压问 题自行处理。
7.消防用水量及水压
规划区消防用水量及最低服务水压,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采用低压消防制,按同一时间发生火灾次数为 1 次计算,一次灭火用水量按 30 升/秒考虑;最低服务水压在 10 米以上自由水头为合格。应消防规范要求,每隔 120 米在人行道较明显处设置一个室外地下式消火栓,配水管最小管径为 150 毫米。
(二) 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
1)现状
镇区东南部滨河路西侧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 5500m3/d,不能满足镇区需要。
2)排水体制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的规定,新建地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要求现无排水管网的开发用地,必须按照规划一次建成分流制排水管网,并与市区市政管网协调、同步实施。 规划要求,各工业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综合利用,尽可能降低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 规划区内,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各类污、废水,均执行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CJ3082-1999)。
3)污水量预测
生活污水量按平均日给水量的 80%计算,,污水量约为 3.6 万吨/日。
4)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在镇区南部兴业东路、矿业南大街、铁路围合的区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为 2.88hm2,处理规模为 3.6 万吨
/天。乌兰木伦镇区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将现有污水处理厂废弃,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
5)污水管道
为尽量保证区内的污水都能靠重力流顺利排放,在规划区污水系统布置时,尽量满足以下原则:
1)污水管管径的计算按高日高时污水量计算。
2) 在街道下市政污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取 D300,最小坡度不小于 3.0‰;在街坊内污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取 D200 时,最小坡 度不小于 4‰。计算规划区最大污水管径为 D1000。
3)在竖向布置上,污水管位于雨水管之下。管道布置及管径详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2、雨水
1)设计雨水流量
因鄂尔多斯市目前未有相关的暴雨强度公式,故规划参考包头暴雨强度资料:
q=1663(1+0.9851gp)/(t+5.40)0.85Q=ФqF
其中:Q—设计雨水流量(升/秒) q—设计暴雨强度(升/公顷·秒) P—设计重现期(取1年) F—设计汇水面积(公顷) 综合径流系数,近期取0.55,远期取0.7 绿地径流系0.3t—集水时间(分钟)暴雨重现期取 1 年,径流时间按 120 分钟考虑,则雨水设计流量公式简化为: 近期:Q = 0.09×F远期:Q = 0.11×F雨水设计流量与汇水面积、径流系数成正比,减小汇水面积和径流系数可以有效减少雨水设计流量,从而减小雨水管渠的断面,节省工程造价。汇水面积与排水分区有关,径流系数与排水区的地面性质有关。
地面上植物生长和分布情况、建筑面积、 道路路面性质等,对径流系数有很大影响。青春山开发区靠近河流,城市内部又规划了人工河、湖,雨水可以就近排入水体。同时应避免建设过多的不渗水表面,减少不必要的道路或广场铺装,提高植被覆盖率,尽量减小径流系数,以减小暴雨设计流量,降低工程造价。
2)雨洪利用
在居民小区内设置一些人工水池蓄积雨水,同时路面应尽量采用透水沥青及透水砖,增加雨水的渗透系数,补充地下水,减少雨水排放量;各建筑屋顶可种植适量草皮,利用雨水美化环境。增加环保型雨水口的设置;花坛、草坪和树木置于地面以下的坑洼地中,节约绿化用水。
3)雨水管渠布置原则
1)根据地形、道路坡向的位置来布置雨水管渠,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沟壑。
2)雨水管渠的最小坡度应保证不低于规范要求的最小坡度。
3)道路红线宽度超过 50 米的城镇干道应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下布置雨水管线,其他道路在机动车道下布置雨水管线。
4)雨水管最小管径不小于 400 毫米。 管道布置及管径详见《雨水工程规划图》。
(三) 再生水工程规划
1.再生水利用现状
目前乌兰木伦镇建有再生水处理设施一套,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内。生产的再生水主要用于镇区绿化用水。
2.再生水供水量
规划乌兰木伦镇再生水回用率为 40%,则再生水量为 14400 吨/d,主要用于山体及道路的绿化用水、道路喷洒用水以及部分工业用水。
3.再生水设施
规划在新建污水处理厂内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规模为 14400 吨/d。
4.管网布置
再生水管网按环状网布置,分别布置在靠近用户的主、次干路下。再生水管道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四) 供电工程规划
1.现状
镇区现有 110KV 变电站一座,容量为 40000kva,位于镇区北侧。
2.用电量预测
规划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法对镇区用电负荷进行预测。
序号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 用电指标(千瓦/万平方米) | 计算负荷(千瓦) |
1 | 一类居住 | 0 | 220 | 0 |
2 | 二类居住 | 184.86 | 200 | 36972 |
3 | 行政管理 | 25.70 | 200 | 5140 |
4 | 教育机构 | 28.13 | 200 | 3626 |
5 | 文体科技 | 1.61 | 200 | 322 |
6 | 医疗卫生 | 2.54 | 200 | 508 |
7 | 商业服务业 | 124.93 | 250 | 31232.5 |
8 | 工业 | 160.24 | 250 | 40060 |
9 | 物流仓储 | 237.84 | 40 | 9513.6 |
10 | 公用设施 | 42.93 | 200 | 8586 |
11 | 道路与交通 设施 | 277.81 | 20 | 5556.2 |
12 | 绿地 | 252.57 | 5 | 1262.85 |
13 总计 1329.16 - 142779.2
用电同时系数取 0.8,则规划区预测最大用电负荷为 11.42 万千瓦,110 千伏变电站容载比取 1.8,计算变电容量为 20.56
兆伏安。
3.电源与变电站
由于乌兰木伦变电站距离镇区中心较远,而且远期镇区北部工业用电负荷较大,因此规划在镇区南侧上湾组团新建一座
110kV 变电站,规划变电站容量为 18 兆伏安,主要供应上湾组团区域用电。镇区北侧用电由现状乌兰木伦变电站供给。
4.供配电网络
(1)本规划区由 110 千伏变电站接出 10 千伏开关站。
(2)10 千伏埋地敷设,采用电缆沟或者电力排管的方式,电缆沟尺寸为 1.2*0.8 米,并在适当位置设置集水井。
(3)规划新建 0.4 千伏配电线路电力电缆采用 YJV22-1000 型,可视情况在规划区内直埋、穿管或采用电缆沟敷设。
(4)电力电缆穿越机动车道或与电信排管以及其它管道交叉时均采用钢管保护。
5.路灯照明
(1)根据道路走向沿街设置路灯照明,路灯电缆直埋敷设,路灯间隔约 20~30 米。
(2)电源由 10 千伏变电所供电,路灯控制为手控、光控、时控三种控制方式;灯具优先选用钠灯和汞灯,灯具型式应与 现状路灯相协调。管线布置及管径详见《电力工程规划图》。
(五) 通信工程规划
1.现状
镇区内现有电信支局和邮政支局各一座。现有规模难以满足需求。
2.邮政规划
结合目前邮政发展现状,规划镇区设邮政支局一座,在矿业大街北、兴业东路西侧的用地内现有邮电支局的基础上进行扩建,与商业设施用地合用。
3.用户预测
电信用户预测标准:固定电话普及率预测指标为 35 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预测指标为 90 部/百人,则该区固定电话用户为 4.87 万户,移动电话用户为 12.51 万部。有线电视网用户覆盖率预测指标为 100%。
4.通信设施规划
在矿业大街北、兴业东路西侧的用地内规划建设电信局一座。规划建设有线电视网络,采用双向传输,以全电缆方式或光纤传输,以传输电视信号为主,也传送非电视节目信号等综合信息业务,如双向宽带综合信息服务。
5.线路敷设
(1)综合布线及其它电信线路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规划预留电信管道群,敷设管线包括固定电话、宽带网、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等,管顶埋深不小于 0.7 米。
(2)由于在实际运营中,电信与电力部门分别对所属外线进行管理,电信管线独立敷设,在外管线末端进入小区或集中区域处可以和强电管线共沟敷设。
(3)电信管线敷设在道路的西侧、北侧人行道下。规划区外围与城镇相接的道路管道按县城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区内建筑由交接箱至建筑,主干路敷设 16 孔管道,次干路敷设 12 孔管道,最小支线管孔数不小于 8 孔。
管线布置及管径详见《通信工程规划图》。
(六) 供热工程规划
1.供热工程现状
乌兰木伦镇区内建设有一定规模的集中供热系统,现阶段的总供热能力为 180 万平米。其中铁东新区建设有集中供热设施 一座,总供热能力为 150 万平米,镇区北侧建有供热设施一座,供热面积为 30 万平米。但是不能满足镇区的需要。
2.热负荷预测
集中供热系统的热负荷,分为民用热负荷和工业热负荷两大类。 民用热负荷主要集中在规划区内的综合管理区,工业热负荷只考虑厂房供热热负荷。根据物流园区建筑围护结构的实际情况、室外气象条件和《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GJJ34-2002),结合乌兰木伦镇区实际运行测定值及现行的国家节能标准,确定建筑物综合采暖指标。 根据规划用地及采暖热指标进行采暖热负荷预测,计算结果见下表:
规划热负荷预测一览表
项 目 | 用地面积(hm2) | 建筑面积(万 m2) | 采暖热负荷(W/ m2) | 供热负荷(WM) |
居住用地 | 184.86 | 290.7 | 60 | 174.4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 | 182.91 | 268.3 | 65 | 174.4 |
工业用地 | 160.24 | 80.1 | 75 | 60.1 |
合 计 | 528.01 | 639.1 | - | 408.9 |
根据计算,乌兰木伦镇远期供热负荷为 408.9MW。
3.供热系统规划
规划区内供热设置两个供热分区,其中上湾组团片区热源来自上湾热电厂,规划在上湾热电厂附近建设换热站一座,占地 面积为 0.50 公顷。在镇区北侧广顺街与新忽马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建区域锅炉房一座,主要满足北部工业组团供热需求,占地面 积为 0.15 公顷。
4.供热系统及热力管网规划
规划热力管网采用水为热媒,热力干管和采暖管网通过换热站链接,每个换热站的供热面积为 5 万-20 万平方米。 规划热力一级干管网供水温度为 130 摄氏度,回水温度 70 摄氏度,换热站后为二级网,供水温度为 90 摄氏度,回水温度为 65 摄氏度。 管线布置及管径详见《供热工程规划图》。
(七) 燃气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现状乌兰木伦镇区部分区域铺设有天然气管道,气源引自内蒙古西部天然气公司乌兰木伦镇上湾村煤液化分输站,但是管 道老化严重,难以满足要求。
2.气源规划
根据内蒙古西部天然气公司与伊金霍洛旗北国盛天然气公司签订的供气协议,气源引自内蒙古西部天然气公司乌兰木伦镇 上湾村煤液化分输站,接气压 1.6MPa。
3.用气量预测
居民生活耗热指标为 2300MJ/人.年(60 万卡/人.年),气化率为 100%,居民、公建和其它用气比为 75:20:5,月高峰系数取 Km=1.2,日高峰系数取胜 Kd=1.15,天然气低热值按 36.22MJ/Nm3 计算,则乌兰木伦镇用气量为:总耗气量:139000×2300÷365=875890MJ/d875890÷0.75=1167854MJ/d 总供气量:1167854×1.2×1.15=1611638MJ/d=44496m3/d 乌兰木伦镇总供气量为 44496m3/d。
4.分输站
规划天然气分输站仍然使用现状分输站,占地约 2.93 公顷。
5.管网及压力级制
规划乌兰木伦镇采用中压 B 级(0.05<P≦0.2Mpa) 管网供气,从分输站出线的主干管管径为φ300,其它道路铺设φ200—φ100 的燃气管。中压燃气经箱式调压器调压后进入用户。
(八) 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乌兰木伦镇东有乌兰木伦河流过。根据《防洪标准》,设防标准确定为 100 年一遇。
1) 由于城镇用地位于山体与河流之间的狭长地带,为避免山洪冲击城镇,规划 4 条排洪通道通向乌兰木伦河。
2) 定期疏浚河渠内的垃圾和淤泥,保持河道畅通。
3) 加强镇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疏浚工作,确保镇区大雨时排水畅通。
4) 建立较完善的水文、气象、水情预测、预报系统,根据气象、水情预报,实施防洪调度运用方案,以避免或减少洪涝灾害 所造成的损失。
5) 加强防汛通信建设,建立比较先进的通信、报汛手段,增强通信、报汛的准确性和灵活性。
6) 水利部门应制定相关的防洪工程设施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治理。
2.消防规划
1) 现状 乌兰木伦镇现状无专业消防队站。
2) 消防规划
按消防责任范围及以接到报警 5 分钟内消防队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进行消防站布局,综合考虑乌兰木伦用地紧张等多重 因素,规划区新建消防站 1 座,占地面积 0.72hm2,位于金汇街与安福路交叉口南。
消防水源由供水系统统一供给,消火栓间距不得超过 120 米,道路红线宽度超过 60 米时,消火栓应双侧设置。消防给水管 道直径不应小于 DN150。道路应满足可供消防车辆行驶、宽度不小于 4 米、净空高度不低于 4 米的要求。
3.抗震规划
1) 地震防护标准
规划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对规划区内所有的建筑工程均需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达 到抗震设防要求。
2) 避震疏散场所
规划利用绿地、广场等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 1~1.5 公里以内。按规范避震疏散用地应达到每人不少于 1.5 平 方米,规划范围内避震疏散场所总面积不小于 20.85 万平方米。
3) 避震疏散通道
以城区主干路作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救援通道,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 7 米以上的宽度,道路沿线的建筑需控制高
度,以保证道路中心线至建筑红线的距离大于建筑高度的一半。
4) 城镇生命线工程抗震 包括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供热系统、粮食储备等,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
4.人防规划
1) 人防工程建设目标
战时留城人员按 70%考虑,留城人员人均人防工程面积按 1 平方米计,2030 年镇区共需人防工程面积为 9.73 万平方米。 构建种类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人民防空工程体系,中心城区各项建设均应依据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 防空、防灾警报报知网络
建立健全防空、防灾警报报知网络,防空警报逐步实现统控化,覆盖率达 100%,确保城镇居民随时听见防空警报。完善人防通信系统,增强人防通信系统的抗毁能力;按照全面规划、重点建设,以无线电信为主、多种通信手段并用,平战结合、提高效益的原则组织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抗毁能力和抗干扰能力的通信警报网络,保证战时通信联络迅速、准确、保密和稳定。
3) 人口疏散体系 加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在城镇道路建设过程中,应保证主要干道与对外交通干道相连,妥善布置城镇在各方向的出入口,
以满足战时疏散和平时运输需要。合理选择疏散基地,疏散地域要避开重要目标和核化设施以及低洼地区。
4) 人防工程与城镇建设相结合规划 本着平战结合的原则,结合城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建设人防工程设施,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上的民用
建筑,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居民小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的民用建筑,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
人口稠密区域的新建项目(不含临建)要尽量修建平战两用的防空地下室。平时作为地下商场、停车场、仓库,战时成为 防护群体修建地下公共场所与修建人防专业队伍掩蔽工程相结合。利用公共广场、停车场、公园、道路修建地下停车场、商业街、 文化娱乐场所等地下工程。平时为生产、生活服务,战时掩蔽人防专业队和人员。
修建地下仓库与修建地下物资储备工程相结合。地下仓库具有结构简单、投资少、安全可靠、平战结合等优点。新建粮库、油库、果品库、食品库、医药库及其它较大仓库时,应结合城区周围有利地形,尽可能建在地下,以保城区战时、灾时的物资供应。
第七节 环卫工程与环境保护规划
(一) 环卫工程规划
1. 废物箱
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 商业性街道的设置间隔 25-50 米,交通干道的设置间隔 50-80 米,一般道路的设置间隔 80-100 米。
2. 公共厕所
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沿道路间距为 400-500 米;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 3 座设置。
3. 垃圾收集转运站
在各居民区设置密闭式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避免垃圾的二次落地和裸露,每 0.7-1.0 平方公里设置一座,每座占地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
4. 垃圾处理场
远期生活垃圾日产量按 1.2 公斤/人·日计算,则 2030 年镇区垃圾日产量为 16.68 吨。镇区内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送入郭家圪台垃圾场填埋。
5. 环卫机构及环卫设施
规划在镇区内新设环卫管理处一处,位于北部新区中部,占地 1000 平方米;环卫专用车辆按 2 辆/万人配置,规划期末城 镇共需 28 辆环卫专用车。
6. 工业垃圾及特殊垃圾处理
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采取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无处理能力的可由环卫部门有偿服务。含污染和有毒废物的工业垃圾,应由工厂企业进行特殊处理后,方可进入垃圾场。工业垃圾要注意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运,单独处理,可选用适当的凹坑地形作为建筑垃圾场;特种垃圾应由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理,近期在垃圾填埋场内建设一座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7. 粪便处理
粪便逐步实现无害化处理,经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厂。
(二) 环境保护规划
1. 大气环境治理措施
乌兰木伦镇目前尚未进行环境监测工作,镇区内煤炭工业项目较多,大气受到一定污染。规划大气环境治理措施为:
1) 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
2) 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
3) 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
4)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
5) 搞好绿化工作,建立绿色屏障。
6) 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
2. 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
按陆域规划用途、现状环境情况和环境发展趋势,将镇区划分为三类功能区,如下表所示:
城市功能区 | 范 围 | 国家大气 环境标准 | 噪声控制标准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Ⅱ类区 | 生活区 | 二级 | 60 | 50 |
Ⅱ类区 | 工业区 | 三级 | 65 | 55 |
交通噪声控制带 | 城镇交通干线 | 四级 | 70 | 55 |
3. 水环境保护
乌兰木伦河执行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
1) 逐步将城镇排水系统由雨污合流制改为雨污分流制,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 实行分质供水,实现污水资源化。
3) 全局控制水的分配量,改革水资源改革体制。
4)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环境管理。
5) 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在水源保护区边界显要位置设置保护范围标志牌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4. 固体废弃物处理目标
1)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系统;完善垃圾处理系统,基本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2) 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提高综合利用率。
3) 建筑垃圾尽可能用于地基或路基等工程,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存点。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焚烧后进行安全填埋处理。
4) 医疗垃圾由医疗垃圾集中管理中心集中处理。
5. 声环境治理措施
加强城市噪声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交通部门等多部门通力合作,协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噪声管理系统。重点加强商业、 娱乐业、建筑施工和交通等噪声管理。
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加强河渠两岸、交通干道两侧、铁路两侧林带建设。加强城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2) 大力发展资源利用率高、能耗小、污染小的生态工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节 规划目标、范围、期限与规模
(一) 规划目标
实现城镇经济社会近期发展规划;镇区建设初具规模,基础设施趋于完善,镇区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镇容镇貌有较大的改观。
(二) 近期建设范围
以建设上湾组团旧区及北部新区组团为主,北部工业组团为辅,近斯建设范围东至乌兰木伦河,西到阿大线,南以上湾矿南侧铁路为界,北至补连塔生活区北部道路。
(三) 规划期限与规划规模
1. 规划期限:2015 年—2020 年。
2. 规划规模:人口规模为 10.3 万人;2020 年镇区建设用地为 12.78 平方公里,其中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包括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用地为 0.92 平方公里,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的建设用地为 11.86 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为 115.13M2/人。
第二节 规划建设重点内容
(一) 近期建设重点内容
1) 阿大线改线,避免对外交通对镇区的影响;并完成公铁立交及 4 号桥的建设,缓解 3 号桥的交通压力。
2) 3 号桥增设双匝道,以解决中心大街与滨河大道的交通问题,在滨河大道设中央隔离带和掉头专用车道,实现全互通无信号灯交通组织。
3) 重点建设上湾组团,打造区域性高品质商业设施及空间形象,以职工和外来人员居住为主。
4) 建设北部新区组团,营造高品质居住环境,打造乌兰木伦镇区崭新、现代的新形象。
5) 建设乌兰木伦客运站,方便居民出行。
6) 在镇区南侧上湾组团新建一座 110kV 变电站,规划变电站容量为 18 兆伏安,主要供应上湾组团区域用电。
7) 加强镇区内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的建设,改善镇区环境品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8) 神东公司修建维修三厂周边仓储、办公用地以及完成 3、4 号地的建设。
9) 修建煤制油 800 米防护范围外,阿大线以东的工业用地。
(二) 上湾旧镇区改造必须遵循的原则
1. 整体性原则
旧镇区在城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城镇规划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保持城镇的整体性。
2. 土地置换原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镇区原有的功能布局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对房屋破旧、市政设施落后、缺乏地方特色、没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旧城镇街区,应逐步进行改造,通过合理的土地置换,完善旧城区用地功能。
3. 现实性原则
旧城改造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改造困难较大,涉及的经济、社会等因素较多,因此,在改造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现实,协调相关因素,保证城镇规划的延续性、城镇管理的严肃性和城镇开发建设的可行性。
第五章 规划实施策略
(一) 规划管理策略
1、强调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制定相关规划管理条例及技术管理规定。
2、建立高效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3、健全各类监督机制。建立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4、强化规划区的统一管理。强化对规划区内镇、乡村统一规划管理。
5、细化乌兰木伦镇与伊金霍洛旗的规划协调机制。实现两地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无缝对接,确保乌兰木伦、伊金霍洛一体化 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 规划实施
1、完善各层次规划编制,贯彻执行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内容。
2、统筹安排建设时序,推进旧区改造和城镇新区建设,保证镇的有序生长。
3、优化战略性地区开发机制。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等对全镇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于上述地区 的开发建设,应改变多元主体各自为战的格局,而由镇政府牵头搭建统一的运营管理平台,整合开发区、镇乡政府、城投公司、 房地产商等各种力量,实现地区开发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4、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的乡镇单元予以财政转移和补贴,支持其进行生态建设、发展无污 染的有机农业和生态旅游等产业类型,帮助其开展对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移民工作。
5、优化荒山绿化建设模式。将自然山体绿化项目纳入镇域规划统一规划,将荒山绿化项目以风景区、公园绿地、旅游度假 区等多种方式纳入法定规划序列,引导荒山绿化建设行为合法、有序开展。
6、推进撤村并点工作,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强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调整现状村镇用地结构,强化耕地保护。推行农村多层住宅,提高农民居住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
展。
第六章 附 录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涉及到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表一:现状用地平衡表(2015 年)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 人均建设用地(m2/人) | |
R | 居住用地 | 151.61 | 25.29 | 8.09 | 24.85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R2) | 93.79 | 15.64 | 5.01 | 15.38 | |
三类居住用地(R3) | 57.82 | 9.64 | 3.09 | 9.48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1.18 | 5.20 | 1.66 | 5.11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A1) | 17.13 | 2.86 | 0.91 | 2.81 | |
教育科研用地(A3) | 12.25 | 2.04 | 0.65 | 2.01 | ||
体育用地(A4) | 0.45 | 0.08 | 0.02 | 0.07 | ||
医疗卫生用地(A5) | 1.35 | 0.23 | 0.07 | 0.22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49.09 | 8.19 | 2.62 | 8.05 | |
其中 | 商业设施用地(B1) | 47.41 | 7.91 | 2.53 | 7.77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 1.68 | 0.28 | 0.09 | 0.28 | ||
M | 工业用地 | 107.4 | —— | 5.73 | —— | |
其中 | 三类工业用地(M3) | 107.4 | —— | 5.73 | ——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103.13 | 17.20 | 5.50 | 16.91 | |
其中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11.8 | 1.97 | 0.63 | 1.93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 56.34 | 9.40 | 3.01 | 9.24 | ||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 | 34.99 | 5.84 | 1.87 | 5.74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59.61 | 26.62 | 8.52 | 26.17 | |
其中 | 道路用地(S1) | 100.79 | 16.81 | 5.38 | 16.52 | |
轨道交通用地(S2) | 58.82 | 9.81 | 3.14 | 9.64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0.53 | 1.76 | 0.56 | 1.73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U1) | 4.94 | 0.82 | 0.26 | 0.81 | |
环境设施用地(U2) | 5.28 | 0.88 | 0.28 | 0.87 | ||
安全设施用地(U3) | 0.31 | 0.05 | 0.02 | 0.05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64.73 | 10.80 | 3.45 | 10.61 | |
H | 城镇建设用地 | 677.28 | 95.06 | 36.15 | 93.42 | |
E | 非建设用地 | 1196.46 | —— | 63.85 | —— | |
其中 | 水域(E1) | 78.11 | —— | 4.17 | —— | |
农林用地(E2) | 4.41 | —— | 0.24 | —— | ||
其它非建设用地(E9) | 1113.94 | —— | 59.45 | —— | ||
规划总用地 | 1873.74 | —— | 100.00 | —— |
注:现状 2015 年镇区人口:6.1 万人(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包括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93.42m2/人
附表二:近期规划用地平衡表(2020 年)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 人均建设用地(m2/人) | |
R | 二类居住用地(R2) | 183.17 | 15.45 | 9.78 | 17.78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1.51 | 4.34 | 2.75 | 5.00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A1) | 19.23 | 1.62 | 1.03 | 1.87 | |
文化设施用地(A2) | 1.16 | 0.10 | 0.06 | 0.11 | ||
教育科研用地(A3) | 28.13 | 2.37 | 1.50 | 2.73 | ||
体育用地(A4) | 0.45 | 0.04 | 0.02 | 0.04 | ||
医疗卫生用地(A5) | 2.54 | 0.21 | 0.14 | 0.25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23.63 | 10.43 | 6.60 | 12.00 | |
其中 | 商业设施用地(B1) | 114.57 | 9.66 | 6.11 | 11.12 | |
商务设施用地(B2) | 1.02 | 0.09 | 0.05 | 0.10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B4) | 8.04 | 0.68 | 0.43 | 0.78 | ||
M | 工业用地 | 181.76 | —— | 9.70 | —— | |
其中 | 二类工业用地(M2) | 89.49 | 7.55 | 4.78 | 8.69 | |
三类工业用地(M3) | 92.27 | —— | 4.92 | ——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37.84 | 20.06 | 12.69 | 23.09 | |
其中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228.17 | 19.24 | 12.18 | 22.15 | |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 | 9.67 | 0.82 | 0.52 | 0.94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67.75 | 22.58 | 14.29 | 25.99 | |
其中 | 道路用地(S1) | 205.27 | 17.31 | 10.96 | 19.93 | |
轨道交通用地(S2) | 58.82 | 4.96 | 3.14 | 5.71 | ||
交通枢纽用地(S3) | 2.56 | 0.22 | 0.14 | 0.25 | ||
交通场站用地(S4) | 1.09 | 0.09 | 0.06 | 0.11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33.08 | 2.79 | 1.77 | 3.21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U1) | 26.17 | 2.21 | 1.40 | 2.54 | |
环境设施用地(U2) | 6.19 | 0.52 | 0.33 | 0.60 | ||
安全设施用地(U3) | 0.72 | 0.06 | 0.04 | 0.07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99.39 | 16.81 | 10.64 | 19.36 | |
其中 | 公园绿地(G1) | 60.29 | 5.08 | 3.22 | 5.85 | |
防护绿地(G2) | 136.63 | 11.52 | 7.29 | 13.27 | ||
广场用地(G3) | 2.47 | 0.21 | 0.13 | 0.24 | ||
H | 城镇建设用地 | 1278.12 | 100.00 | 68.21 | 115.13 | |
E | 非建设用地 | 595.62 | —— | 31.79 | —— | |
其中 | 水域(E1) | 16.55 | —— | 0.88 | —— | |
其它非建设用地(E9) | 579.07 | —— | 30.90 | —— | ||
规划总用地 | 1873.74 | —— | 100.00 | —— |
注:近期规划 2020 年镇区人口:10.3 万人(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包括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不参与镇区建设用 地平衡)规划人均建设用地 115.13m2/人。
附表三: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2030 年)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 人均建设用地(m2/人) | |
R | 二类居住用地(R2) | 185.77 | 14.19 | 9.91 | 13.36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7.98 | 4.43 | 3.09 | 4.17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A1) | 25.70 | 1.96 | 1.37 | 1.85 | |
文化设施用地(A2) | 1.16 | 0.09 | 0.06 | 0.08 | ||
教育科研用地(A3) | 28.13 | 2.15 | 1.50 | 2.02 | ||
体育用地(A4) | 0.45 | 0.03 | 0.02 | 0.03 | ||
医疗卫生用地(A5) | 2.54 | 0.19 | 0.14 | 0.18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24.02 | 9.47 | 6.62 | 8.92 | |
其中 | 商业设施用地(B1) | 114.57 | 8.75 | 6.11 | 8.24 | |
商务设施用地(B2) | 1.02 | 0.08 | 0.05 | 0.07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B4) | 8.43 | 0.64 | 0.45 | 0.61 | ||
M | 工业用地 | 448.03 | —— | 23.91 | —— | |
其中 | 一、二类工业用地(M2) | 160.24 | 12.24 | 8.55 | 11.53 | |
三类工业用地(M3) | 287.79 | —— | 15.36 | ——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37.84 | 18.17 | 12.69 | 17.11 | |
其中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228.17 | 17.43 | 12.18 | 16.42 | |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 | 9.67 | 0.74 | 0.52 | 0.70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62.23 | 20.03 | 14.00 | 18.87 | |
其中 | 道路用地(S1) | 199.76 | 15.26 | 10.66 | 14.37 | |
轨道交通用地(S2) | 58.82 | 4.49 | 3.14 | 4.23 | ||
交通枢纽用地(S3) | 2.56 | 0.20 | 0.14 | 0.18 | ||
交通场站用地(S4) | 1.09 | 0.08 | 0.06 | 0.08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45.08 | 3.44 | 2.41 | 3.24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U1) | 38.17 | 2.92 | 2.04 | 2.75 | |
环境设施用地(U2) | 6.19 | 0.47 | 0.33 | 0.45 | ||
安全设施用地(U3) | 0.72 | 0.05 | 0.04 | 0.05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35.88 | 18.02 | 12.59 | 16.97 | |
其中 | 公园绿地(G1) | 60.29 | 4.61 | 3.22 | 4.34 | |
防护绿地(G2) | 173.12 | 13.22 | 9.24 | 12.45 | ||
广场用地(G3) | 2.47 | 0.19 | 0.13 | 0.18 | ||
H | 城镇建设用地 | 1596.83 | 100.00 | 85.22 | 94.18 | |
E | 非建设用地 | 276.91 | —— | 14.78 | —— | |
其中 | 水域(E1) | 15.33 | —— | 0.82 | —— | |
其它非建设用地(E9) | 261.58 | —— | 13.96 | —— | ||
规划总用地 | 1873.74 | —— | 100.00 | —— |
注:远期规划 2030 年镇区人口:13.9 万人(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包括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不参与镇区建设用 地平衡)规划人均建设用地 94.18m2/人。
附表四:镇区道路一览表:
序 号 | 道路名称 | 起 讫 点 | 道路性质 | 道路长度(M) | 红线宽度 (M) | 机动车道 宽度(M) | 断面 类型 | 断面 形式 |
1 | 阿大线 | 滨河大道(北)---滨河大道(南) | 过境交通 | 10286 | 40 | 23 | A-A | 一块板 |
2 | 新忽马路 | 阿大线---上湾公路 | 主干道 | 7234 | 34 | 26 | B-B | 两块板 |
3 | 上湾公路 | 滨河大道(南)---阿大线 | 主干道 | 3338 | 40 | 23 | A-A | 一块板 |
4 | 滨河大道 | 阿大线(南)---阿大线(北) | 主干道 | 13008 | 30 | 18 | E-E | 一块板 |
5 | 矿区公路 | 旧忽马路---滨河大道 | 主干道 | 613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6 | 平安大街 | 新忽马路---旧忽马路 | 主干道 | 197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7 | 矿业西路 | 上湾公路---电厂西街 | 主干道 | 1044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8 | 矿业大街 | 电厂西街---滨河西路 | 主干道 | 1025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9 | 中心大街 | 匝道一-----滨河西路 | 主干道 | 331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10 | 旧忽马路 | 平安大街—矿区公路 | 主干道 | 377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11 | 金华街 | 新忽马路---旧忽马路 | 主干道 | 1056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12 | 广顺街 | 新忽马路---滨河大道 | 次干道 | 819 | 30 | 22 | D-D | 一块板 |
13 | 乌兰木伦大街 | 矿业西路---上湾公路 | 次干道 | 1007 | 24 | 13 | F-F | 一块板 |
14 | 康健街 | 滨河西路---滨河大道 | 次干道 | 190 | 24 | 13 | F-F | 一块板 |
15 | 山河街 | 阿大线---小康路 | 次干道 | 587 | 24 | 13 | F-F | 一块板 |
16 | 兴业东路 | 乌兰木伦大街---滨河大道 | 次干道 | 1371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17 | 小康路 | 山河街---矿业西路 | 次干道 | 596 | 18 | 9 | I-I | 一块板 |
18 | 匝道一 | 中心大街----滨河大道 | 次干道 | 129 | 14 | 14 | - | - |
19 | 匝道二 | 中心大街----滨河大道 | 次干道 | 182 | 14 | 14 | - | - |
20 | 越山北路 | 越山西路---越山东路 | 支路 | 635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21 | 越山路 | 越山西路---越山东路 | 支路 | 492 | 20 | 9 | H-H | 一块板 |
22 | 越山西路 | 越山北路---乌兰木伦大街 | 支路 | 715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23 | 越山东路 | 越山北路---乌兰木伦大街 | 支路 | 271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24 | 健康路 | 上湾公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815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25 | 电厂西街 | 矿业大街---乌兰木伦大街 | 支路 | 370 | 18 | 9 | I-I | 一块板 |
26 | 学府路 | 矿业西路---上湾公路 | 支路 | 1053 | 18 | 9 | I-I | 一块板 |
27 | 滨河北街 | 上湾公路—新华路 | 支路 | 1369 | 18 | 9 | I-I | 一块板 |
28 | 建工街 | 健康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267 | 18 | 9 | I-I | 一块板 |
29 | 兴业北路 | 乌兰木伦大街———铁路 | 支路 | 546 | 18 | 9 | I-I | 一块板 |
30 | 健康路 | 上湾公路———滨河大道(南) | 支路 | 817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31 | 滨河西路 | 康健街—滨河大道 | 支路 | 2398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2 | 旧忽马路 | 新忽马路---平安大街 | 支路 | 2911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3 | 安福路 | 广德街—新忽马路 | 支路 | 1582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4 | 安达路 | 广德街—新忽马路 | 支路 | 1712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5 | 阳光大街 | 滨河西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373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6 | 华乐路 | 滨河大道—华成大街 | 支路 | 842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7 | 华成大街 | 华富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574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8 | 华康大街 | 华富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598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39 | 奔驰街 | 飞跃路—运煤专线 | 支路 | 315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40 | 飞跃路 | 奔驰街—阿大线 | 支路 | 1255 | 16 | 10 | J-J | 一块板 |
41 | 滨河西路 | 金华街---康健街 | 支路 | 757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2 | 新乐大街 | 新忽马路---旧忽马路 | 支路 | 273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3 | 广德街 | 安福路---安达路 | 支路 | 219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4 | 金汇街 | 安达路---安福路 | 支路 | 465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5 | 金业街 | 安达路---安福路 | 支路 | 345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6 | 南区街 | 滨河西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215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7 | 南泉街 | 滨河西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249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8 | 广福街 | 新忽马路—旧忽马路 | 支路 | 125 | 12 | 7 | M-M | 一块板 |
49 | 中心北街 | 滨河西路---滨河大道 | 支路 | 257 | 12 | 7 | M-M | 一块板 |
50 | 华富路 | 华康大街—华成大街 | 支路 | 481 | 12 | 9 | M-M | 一块板 |
51 | 矿业南大街 | 上湾公路---新华路 | 次干道 | 1643 | 20 | 9 | H-H | 一块板 |
52 | 新华路 | 矿业南大街———滨河大道 | 次干道 | 639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序 号 | 道路名称 | 起 讫 点 | 道路性质 | 道路长度(M) | 红线宽度 (M) | 机动车道 宽度(M) | 断面 类型 | 断面 形式 |
(南) | ||||||||
53 | 兴宁路 | 矿业南大街———滨河大道 (南) | 次干道 | 650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54 | 兴业西路 | 矿业南大街———滨河大道 (南) | 次干道 | 686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55 | 建设大街 | 上湾公路---新华路 | 次干道 | 1587 | 20 | 11 | G-G | 一块板 |
56 | 永兴路 | 矿业南大街———建设大街 | 支路 | 338 | 18 | 9 | I-I | 一块板 |
57 | 复兴路 | 矿业南大街———滨河大道 (南) | 支路 | 680 | 18 | 9 | I-I | 一块板 |
58 | 兴泰路 | 矿业南大街———滨河大道 (南) | 支路 | 686 | 18 | 9 | I-I | 一块板 |
59 | 兴业南路 | 矿业南大街———滨河大道 (南) | 支路 | 686 | 18 | 9 | I-I | 一块板 |
60 | 幸福大街 | 上湾公路———新华路 | 支路 | 1620 | 18 | 9 | I-I | 一块板 |
注:表格内灰色的为城镇发展备用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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