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欢迎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伊旗阿镇地区建设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03-07   来源:伊金霍洛旗房地产管理局

广大居民:

  为了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打造邻里和谐、环境优雅、安全有序、充满欢乐的品质之家,经旗委、政府研究同意,我旗拟启动实施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现就《伊旗阿镇地区建设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伊旗阿镇地区建设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在“伊金霍洛旗之窗”和“伊金霍洛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欢迎您登陆查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微信登录方法:微信—通讯录—公众号—添加“伊金霍洛发布”—关注)。

  请您将好的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3月21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伊金霍洛旗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

  办公室  0477-8958377

  王  振  13304770991

  苏  红  15044775850

  电子邮箱:yqwyjc@163.com 

  伊金霍洛旗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       

  
 

  伊旗阿镇地区建设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旗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旗建设品质小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方向目标

  推进品质小区建设,要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建设品质城市,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打造一流招商引资环境的总体要求,力争用三年的时间,通过完善建设品质房屋、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物业服务和业主居民素质等措施,初步形成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综合治理格局,邻里和谐、环境优雅、安全有序、充满欢乐的品质之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居住的主要场所和品质城市建设的基础单元,品质小区建设的任务主要涉及品质房屋、基础配套设施、治理体制、物业服务、业主教育、居民文化生活、保障机制七大块102个小项。

  (一)全力推进品质房屋建设。品质房屋建设主要涉及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整治提升、验收、管理、产权办理和围绕房屋的运营及业主的服务形成的现代服务业五个方面。

  一是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整治提升。通过摸底调查,阿镇地区包括市直公务员小区共有住宅小区110个,其中老旧小区18个,新建已入住小区57个。都不同程度需完善整治提升,2016年计划集中整治40个住宅小区。

  1.整治提升的内容

  (1)修缮楼房主体。重点解决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涂料、窗户、单元门、防盗门、散水下沉、楼道刮白、楼梯扶手、管道井、电梯、消防以及水、电、暖、气、讯和楼体亮化等方面存在的质量缺陷。

  (2)完善配套设施。重点完善和提升硬化、绿化、亮化的标准,建设完善小区围墙、停车位、大门、减速带、小区名称等基础配套设施。

  (3)配置功能用房。为每个小区完善配套物业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居民活动室、非机动车棚、供水加压泵房、换热站、公厕等功能性用房,并根据社区辖区的实际情况配备卫生室、便民超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益性用房。

  (4)完善智慧信息系统。重点畅通和完善网络电视、网络宽带、移动通讯管网和接收设施;整治和完善楼宇可视对讲、小区监控等设施。

  (5)提升文化活动内容。重点在小区内设置文化特色广场,完善文化楼道、文化宣传墙、文化宣传栏、百姓讲堂、道德讲堂的建设,并开展系列性文化活动,形成城市文化生活主阵地。

  (6)完善跨界经营房屋相关设施。积极发展房屋跨界经营,并配套完善相关生产生活设施,如:游泳池、卫生室、网球、篮球等运动健身场所,小型影视厅、文化展览馆、小型生态种养殖区等功能配套设施。

  2.整治方式

  (1)由房管局总牵头,各包联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2)老旧小区和政府主导建设的小区,根据缺项或施工图纸进行完善,施工队根据工程量大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3)属于开发企业的遗留问题,根据维修内容,由开发企业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施工队,并做好监督监管工作。

  (4)涉及到水、电、暖、气、讯、消防、电梯等专业性较强的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设计、监管、实施。

  二是房屋及配套设施的验收。

  1.整治过小区的验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全程跟踪验收,整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移交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相应的物业企业管理。

  2.续建、新建小区的验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续建、新建小区项目从设计、图纸审核、采购材料、施工、管理、维护等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并对房屋的主体、小区内的各类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单项验收,从源头上杜绝工程遗留问题的发生。

  三是房屋配套设施的后续管理。

  1.充分利用伊金霍洛旗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承接二次供水、供暖、供电、电梯维护的专业化服务和保洁、保安的物业服务,达到社会政策托底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目标。

  2.居民自治管理。在一些住宅小区面积小或暂时无法选聘物业公司的小区,借助社区居委会先引导业主以楼栋为单位选举负责人进行自治管理,然后逐步引导注册成立专门公司,进行专业化服务管理。

  四是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

  1.对于整治过的小区,规划、质检、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跟踪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出具相关手续,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2.充分利用房屋兑换凭证进小区的时机,税务部门、规划、房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开发企业所欠的规费、代收的两共基金和所欠税费的清缴力度,做到办证与税费清缴同步进行,逐步推动对已入住小区的不动产登记证出证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老百姓对房屋不动产证的诉求。

  五是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围绕房屋及业主发展。

  紧紧围绕居民与房屋,通过伊金霍洛旗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将城市现代服务业中的家政、电子信息服务、教育培训、商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理财等知识型产业引入住宅小区,为社会和居民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打通城市现代服务业向居民区集中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人员的就近就业和推动城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构建形成良性互动的治理机制。住宅小区治理机制的形成,主要体现在综合治理的主体力量、制度设计、执法结构和社会参与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整合综合管理机构与力量。结合阿镇地区工作实际和综合治理的平台,在阿镇人民政府设立城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所,将社区、城建分局、综合执法大队的力量进行整合,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组织推进、协调服务、监管考核等工作。

  二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两级联席会议制度,旗级联席会议制度和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旗级联席会议由旗委、政府主持每月召开一次,镇级由阿镇、房管局共同牵头不定期召开,重点解决住宅小区中跨部门、跨领域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将综合执法下沉到住宅小区。将城市综合执法的职能进一步向住宅小区拓展,将住宅小区内常见的、不用专业技术即可直接认定的简单执法事项,群众诉求迫切、需要快速查处、相关部门缺乏执法力量的执法事项,以及矛盾突出、涉及多家执法主体、需要集中力量实施查处的执法事项,交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实施。以联动联勤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城管综合执法与市场监管、治安、环保、交通等专业执法在住宅小区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四是发挥人民调解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由旗法院与司法局共同负责充实人民调解专业力量,每一个社区配备1-3名人民调解员调解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并通过培育支持专业社会中介组织、社工组织市场,引导其参与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物业选聘、维修资金使用、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等住宅小区事务。

  (三)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业的发展。重点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业的培育支持、做大做强物业服务业、拓展物业服务范畴、提升服务水平和标准等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对物业服务业的培育支持。

  1.财政补贴支持。对老旧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回迁安置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的,由旗人民政府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补贴。对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大病返贫、重大残疾等生活困难的特困人群,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费收取时给予一定的减免,不足部分由旗人民政府通过税费或补贴的方式补齐。

  2.加大对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支持。对物业服务企业录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由旗人民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享受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补贴。

  3.加大对创优达标物业服务企业的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由旗人民政府按建筑面积给予一定奖励。

  二是推进物业服务业规模化发展。

  1.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通过伊金霍洛旗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平台,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加盟、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整,推行规模集约化经营。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利用旗人力资源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采取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岗培训等形式,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岗位技术人员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全面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

  三是健全完善物业服务的机制。

  1.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机制。按照“以服务种类、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论价,菜单式多样化服务”的原则,引导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应在住宅小区醒目位置主动公示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接受业主监督。

  2.建立物业服务收费动态调节机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制,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直接向终端用户收取相关费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应当支付手续费,实行“一卡通”的,可减免手续费。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用房、公厕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绿化、公共照明等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居民使用价格执行。物业企业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在合同约定中标明的费用。

  3.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将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与项目评选、企业资质管理挂钩。对信誉好、口碑佳的企业,在项目评选和资质升级中予以优先考虑;对社会形象差、服务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予以清理整顿。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综合考评的形式建立物业市场准入清出机制,逐步形成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

  (四)促进业主素质提升和增强自治能力。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业主数据库和微信平台。

  依托伊金霍洛旗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覆盖全旗统一动态更新的房屋和业主数据库,为全面掌握居民信息、生活动态、服务需求提供依据和数据分析。

  二是强化培训宣传教育。

  1.人力资源就业培训。依托我旗现有的人力资源和大学生创业就业园作为培训场地资源,逐步完善培训项目,改造实训设备,提升实训能级,形成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业务范围的行业、企业、相关人员的各类培训需求。

  2.入户宣传教育。阿镇各社区工作人员、部门下沉网格员、物业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要经常性的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活动,将一些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典型事例等及时送入居民家中。

  3.列入党校行政考核培训计划。将对住宅小区业主的培训、教育列入党校行政考核的培训教育计划,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

  三是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1.制定和完善小区公约和议事规则。由阿镇政府、各社区加强指导,帮助业主完善自我管理。积极引导业主大会、业委会依照示范文本,修订住宅小区相关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规范业主物业使用行为,明确违约行为的处置方式和相应责任,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代为履行、代为改正的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业主(使用人)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将住宅小区内拒不续筹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建设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拒交物业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录入我旗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面向社会提供查询。

  3.参照社会组织法人机构。将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参照社会组织法人机构管理进行,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比照法人机构承担法人资格责任。

  (五)丰富小区居民文化生活。

  一是推进文化娱乐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住宅小区文化娱乐阵地建设活动,通过三两年的努力,基本达到一个小区有一个居民文化活动用房,两至三个小区区域内有一个活动广场。

  二是开展文化活动进小区活动。由旗文化局牵头,在各社区通过设置文化宣传墙、文化楼道、图书阅览室、放置宣传栏、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播放等形式,满足居民文化需求。并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及社会组织到住宅小区开展播放电影、捐赠书籍、组织主题节日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内容。

  三是评选优秀业主。社区要与物业企业合作,加强小区内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通过推选优秀业主的方式,让业主主动介入小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四是积极开展文化活动。社区要经常性的在小区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如开展老年人喜欢的棋类比赛、表彰敬老爱幼、邻里和谐的典型家庭,组织开展爱心进万家活动等,提升业主精神层面的觉悟,凝聚民心。

  (六)建立市场化运营的资金支持体系。主要是通过设置运营平台、捆绑项目资金、综合使用房屋兑换凭证和市场运营来筹资。

  1.由伊金霍洛旗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解决住宅小区维修难、收费难的问题,为品质小区建设提供动力。

  2.涉及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出售租赁转让所产生的收益用于该类的小区的维护改造。

  3.承接二次供水、供暖、供电、电梯的专业化服务,承接住宅小区的维修改造,实现以建养管。

  4.将房屋兑换凭证引进小区,引导居民利用房屋兑换凭证交清欠开发商的尾款,通过共管账户的形式用于整治和完善小区的遗留问题。

  5.通过棚户区、回迁区配套设施、住宅小区节能改造以及城市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争取项目来推动小区集中整治维修。

  三、强化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建立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旗委组织部考核办落实,城建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税务、工商、质监、安监、金融、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品质小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阿镇和房管局。各城建口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品质小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把建设品质小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度保障。从2016年起,将建设品质小区工作纳入旗委、政府对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旗委考核办要制定品质小区建设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重视品质小区建设行动、不能按要求完成行动计划任务的部门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及新闻中心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

  四、实施步骤

  依据“锁定目标,分解任务,各司其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一验收”原则,分三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6年3月前)。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既定分工和原则及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和操作办法,细化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2018年上半年)。各责任部门、实施单位按分工原则、职责清单和方案、计划,全面推进加强品质小区建设的相关工作,过程中加强监督指导和问责督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下半年)。总结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的经验,验收各项既定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