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欢迎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意见征集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直接液化装置加工利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5-12-22   来源: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直接液化装置加工利用废矿物油项目

  生产规模:利用公司现有煤直接液化装置回收加工废矿物油,年回收处理量2000吨

  投资规模:总投资148万元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液化厂区内。

  二、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通讯地址: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邮政编码:017209

  联系电话:0477-8283662            联系人:沈总

  评价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河北省社科院西配楼4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83033193    E-mail:lls70ly@163.com         联系人:李工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利用现有煤直接液化装置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影响。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新增储量产生烃类废气无组织排放;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新增废矿物油切水排水;该项目废矿物油过滤残渣在危废库临时储存,定期送资质单位处理,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噪声声源源强在75~95dBA之间。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采取轻质废矿物油内浮顶罐储存,并加强操作管理,可有效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废矿物油切水排水,排入厂区现有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依托现有厂区防渗措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较小。

  3、固废处置措施:废矿物油过滤残渣在危废库临时储存,定期送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4、噪声治理措施: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和厂房隔声等措施能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直接液化装置加工利用废矿物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其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公众参与意见积极赞同;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建设单位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4.0km的圆形区域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项目的了解程度;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③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利;④区域主要环境问题;⑤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⑦对项目选址所持态度?⑧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